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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通知,明確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貸款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9.4平方米的家庭。
通知表示,北京市統計局公佈2011年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爲29.4平方米。所以,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貸款發放對象,確定爲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9.4平方米(不含)的繳存職工家庭。也就是說,首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積超過29.4平方米的,購房者申請公積金二套房貸將被拒。通知已於昨天下發,當日起開始執行。
2010年11月29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曾出臺規定,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個人貸款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北京市統計局最新公佈的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築面積的繳存職工家庭。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個人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所購第二套住房爲公寓、別墅及其他高檔住宅的借款人發放公積金個人貸款。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在2012年執行的標準爲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高於且包含28.81平方米的,購房者申請公積金二套房貸將被拒貸。今年執行的標準有所變化,主要原因是全市人均住房面積增加。按照正常的3口之家計算,第一套住房面積低於88.2平方米的,再買房時可使用公積金貸款。“正常調整,與樓市調控政策放鬆或者收緊無關。”
業內觀點
標準上調利於改善類需求正常釋放
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告訴記者,關於調整“二套房”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人均面積的政策,類似於CPI上漲之後,城市最低工資標準就要上調一樣,是很正常的,“政策本身的內容沒有任何變化。”胡景暉說,因爲二套住房的公積金個人貸款發放對象的界定標準是由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築面積來定,所以,每年調整一次停貸標準是正常的政策執行流程,政策本身並無鬆動或收緊跡象。此次公積金二套房貸停貸標準提高,胡景暉認爲,由於此類停貸面積標準的提高,更加有利於改善類需求的正常釋放,迎合廣大購房者的真實需要。(記者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