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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化既是中國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也被視爲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而決定城鎮化成敗的關鍵在於工業化,或者更全面地說在於發展非農產業,因爲倘若沒有非農產業的發展,進城農民可能成爲“流民”。
要通過發展非農產業實現高質量的城鎮化,最大的障礙又是什麼?除了人力資源素質,當屬土地、房產價格過高。在任何國家,土地、房產價格過高都必然因擡高成本而妨礙實體經濟發展,對於發展中國家而言,突破這一瓶頸更是實現經濟起飛的關鍵。鑑於過高的徵地補償必然直接間接擡高土地、房產價格,防止徵地拆遷補償過高蔓延失控,就是一個必須解決的問題。
無論是公共事業建設還是商業性開發,確實應給予失地農民合理的補償,但這絕不等於要給予遠遠超過市場行情的天價補償。在徵地補償方面,適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是正確的,而現行土地制度的基本框架不宜顛覆,因爲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更有利於農民進入非農產業,贏得可持續的發展機會。
現代工商實業項目啓動資本門檻較高,單個農民所得徵地貨幣補償通常達不到這一門檻,難以憑所有者身份進入被徵地後發展起來的正規經濟部門,加之知識、技能存在欠缺,不少被徵地農民往往只有兩個選擇:要麼做點小生意,要麼進入正規經濟部門打雜。而在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下,只要當地集體經濟管理者具有一定的行動能力,沒有選擇將徵地收入分光吃淨,而是留下足夠的發展基金,這個集體就能夠跨越啓動現代工商實業項目的資本門檻,爲其成員贏得以所有者身份分享正規經濟部門收益的機會。目前不少地方的農民徵地補償實際上已經較高,在土地增值收益中所佔比例已經不低,所以更重要的是要引導徵地補償適度集中並流向生產性投資,爲失地農民創造就業機會提供條件。梅新育(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