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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成爲了大家的首選,今天本報所發的公積金貸款“指南”更是引發了大家對公積金貸款的廣泛關注。看到報道後,市民劉先生給週刊記者打來了一個電話,諮詢取公積金還購房款的事情,只不過他的情況有點特殊,那就是購房時沒有辦理貸款,而是刷的信用卡,對於劉先生的這種情況,記者也向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了諮詢。
劉先生上個月在濟南西部一樓盤以每平方米大約60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宅,“主要是價格還比較划算,覺得那裏的升值空間還是很大的。”
劉先生說,由於房子的總價不是很高,因此自己就選擇了全款,而沒有使用銀行貸款,而爲了湊齊買房款,他也是東拼西湊,把所有的家底用上,“我還刷了兩張信用卡,總共透支了5萬塊錢。”
劉先生說,信用卡的還款期限就要到了,而自己能想的辦法都想了,這5萬塊錢卻實在湊不起來。
情急之下,劉先生想到自己還有住房公積金可用,而且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來購房還貸。但劉先生告訴記者,日前他拿着購房的收據去取款卻遇到了困難,沒有取出來。
劉先生有點疑惑的是,自己用信用卡刷卡購房,雖然沒有走正常的貸款手續,但從用途上來說,自己的確是用這筆錢來購房了。
爲了證明自己的說法,劉先生向記者出示了購房合同,同時還出示了兩張刷卡的憑條,記者看到,憑條上面的付款方是劉先生,而收款方顯示是劉先生所購房的房地產開發公司。
“這個憑條可以證明我刷信用卡的用途確實是購房了,也是一種借款啊。”劉先生無奈地表示。
那麼,劉先生所說的情況,是否符合公積金支取的條件呢?
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以劉先生目前手頭的相關材料來看,不符合公積金的支取條件。
“主要原因是目前還不足以證明刷信用卡的實際用途就是用來買房。”該負責人告訴記者,爲保證公積金繳存人的權益,濟南住房公積金支取有着嚴格的規定,目前劉先生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
該負責人介紹說,購房者支取公積金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購房,還款滿一年後,可以支取公積金賬戶裏的餘額進行還款,提交的材料包括個人的身份證件,貸款合同,還有就是一年的還款明細。“這種取法一年一次,且提取額不超過去年一年的還款額。”
還有另一種取法就是買房後,如果像劉先生這樣的,沒有辦理銀行按揭的,持正規的發票和購房合同,或者是隻持有房產證,可以一次性將公積金裏面的餘額取完。該負責人介紹,像劉先生這種情況,開發商手寫的收據肯定是不可以的,應該有正規的發票才行。(崔榮傑生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