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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底的樓市格外火爆,不僅量大貨足,價格還一路看漲。這樣的市場行情,對有準備的人來說,正是出手的好時機,對沒準備的人來說,也未必不是投資保值的一大誘惑。小周便是“被誘惑”的其中一分子。
在廣州工作的他看到樓市這麼熱,手上又有閒錢,加上他早就想把外地的父母接來廣州住,於是想趁此機會給父母買一套房,同時也可以用作資產保值。然而,因爲他在廣州已經擁有兩套房產,按照限購政策要求是沒有購房名額的。而廣州的限外令規定外地人在廣州買房必須提供一年的個人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很明顯,在外地工作且已經退休的父母也不具備自己掏錢買房的條件。
那麼,小周給父母在廣州買房的希望是否就會落空?這個不單是小周,也是很多“新廣州人”家庭(包括父母在境外居住的家庭)都會關心的問題,業內專家的回答是:有兩個辦法可行。
幫外地父母買房有兩大門檻:限外和限購
在廣州工作的外地人很多,不少還是獨生子女,從給父母養老或方便與父母團聚的角度考慮,解決住房問題是必要之舉。但同在一個屋檐下,生活隱私及自由的喪失以及各種各樣不協調帶來的矛盾激化,又常常給雙方生活造成莫大的影響。怎樣才能住在一起又不互相干擾呢?在廣州給父母買一套房,最好還是放在兩老名下,讓他們住得更舒適,也有歸屬感,這應該是很多人都有過的念頭。
然而,即使經濟上足夠寬裕,在廣州給外地父母買房卻並非那麼簡單。廣州的限外令規定,外地人在廣州買房必須提供一年的個人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也就是說,外地人或是在這兒工作,又或是在這兒經商,至少要對這個城市有一定時間可以證明的經濟貢獻,才能具備買房的條件。這對那些多半來廣州探親或養老的外地父母而言,無疑是一個很大的門檻。而廣州戶口已有兩套住房市民的政策規定,又使得子女幫外地父母買房有些爲難。已經有一套房的子女,再幫父母買一套,購房名額滿了,今後想改善就得先賣房才能再買房;而已經有兩套房的子女,除非把父母安置在不限購的公寓裏,否則也是沒有購房資格的。
專家支招:要麼解決戶口問題,要麼轉贈房產
難道就完全沒有辦法嗎?NO!日前,記者採訪北京市大成(廣州)律師事務所鄭文雙律師時,她表示,無論子女是否有購房名額,都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幫外地父母買房。
途徑一:申請外地父母掛靠子女落戶廣州,當父母取得廣州本地的戶口後,再以廣州市戶籍的身份購買住房。
鄭文雙說,根據廣州限購政策的規定,成年子女和父母分屬於兩個家庭,取得廣州戶籍的父母名下沒有兩套或以上住宅的可以買房。不過,父母投靠子女時一般已經退休,因爲商業貸款及公積金貸款都對貸款人的年齡有限制,所以父母很難申請按揭貸款。而廣州目前還沒有出臺父母購房可以用子女的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如果採取這個辦法購房,一般需要一次性付款或者採取其他方式的抵押貸款。
途徑二:子女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外地的父母,從而間接上實現了幫外地父母購房的目的。
根據目前的政策,直系親屬之間的房產贈與不納入限購範圍。如果父母在廣州十區沒有住房,不需要提供納稅或社保證明,可以接受一套贈與房;但如果外地的父母已經有一套廣州十區內的住房,就不能接受子女的贈與房。值得注意的是,無論子女有無購房名額,在贈與後都會因此得到一個購房的名額。
置業提醒:爲境外父母買房還要多一重手續
有境外身份的父母想在廣州買房,除需遵守限購政策外,還需遵守《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
買方爲境外個人(不含港澳臺居民和華僑)的,須提供在本市工作超過一年的證明,書面具結購買商品住房用於自住並承諾在境內無其他住房;港澳臺居民和華僑須提供在本市工作、學習和居留的證明,書面具結購買商品住房用於自住並承諾在境內無其他住房。境外個人在境內工作、學習情況以及港澳臺地區居民和華僑生活需要情況,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瞭解相關情況後,出具《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憑該證明辦理房屋預售合同登記和權屬登記。
如果屬於這種情況,建議子女採取房產贈與的方式,將自己名下的房產過戶到境外父母名下,從而間接實現幫境外父母購房的目的。(宋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