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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陽區正商紅河谷小區二期還有不到兩個月就要交房了,但準業主們卻很鬧心:小區樓體的部分雨水立管和排水管直接通向2樓陽臺,主臥室窗戶外莫名多出一堵擋光的景觀牆。開發商稱,本週五將給出雨水立管的答覆意見,但景觀牆本來就不需要在合同中體現,也不會做出更改。
排水管緊靠大門業主擔心被水淹
近日,市民鄭先生撥打本報熱線電話89772345,稱他今年10月在位於城陽區夏塔路988號的正商紅河谷小區買了一套房子,上週看房時他發現,樓體的幾根雨水立管出口竟然通向他家防盜門、陽臺和地下室,他擔心如果下雨,他家會被水淹。
19日中午,記者來到鄭先生的新房,鄭先生購買的新房所在的樓共有五層,一二三樓南向有室外陽臺,四樓和五樓沒有陽臺,三樓陽臺頂有數根雨水立管穿過二樓陽臺通向一樓。鄭先生新房就位於一樓,面積爲116平方米,價格爲100萬元,贈送51平方米的地下室和50平方米的室外花園,明年1月31日交房。
在鄭先生的新房正門口,記者看到一根雨水立管,立管出口距離鄭先生家的防盜門不到兩米,地面沒有建陰溝。“這根雨水立管直通五層樓頂,夏天下雨大的時候,估計雨水都能直接流進我家。”鄭先生說。
在南陽臺外贈送的花園中,有1根雨水立管直接通向花園中,鄭先生開玩笑說,照着這個架勢,以後他的花園都不用澆水了,靠這根管子流下的水就夠了。記者隨後來到二樓陽臺,發現三樓樓頂的3根雨水立管和1根洗衣機排水管竟然都通向這個陽臺,陽臺角落裏有一個出水口。“這4根管道的水都流向這個陽臺,然後從出水口排向室外,估計夏天下暴雨時,陽臺直接就發水了。”鄭先生說。
鄭先生稱,全小區共有12棟5層高的住宅,一樓的業主們均面臨和他同樣的問題。
窗外多了景觀牆不擋風雨只擋光
同樣購買正商紅河谷小區的張先生一談起新房也很頭疼,他的新房主臥室外無緣無故多出了一堵拱形的景觀牆。記者來到張先生新房時是中午12點,但張先生的主臥室卻很陰暗,光線大都被景觀牆中間的柱子給擋住了。“買房時的戶型圖上主臥窗戶外面根本沒有牆,我來工地看房時卻多出來一堵牆,而且這麼擋光。”張先生說。
張先生稱,買房時銷售人員說主臥室是落地窗,沒有景觀牆,合同中也沒有註明有景觀牆,房子有改動卻沒有通知我們,如果買房時開發商告訴他有這堵牆,他就不會買這套房子了。
記者注意到,小區內12棟5層高的住宅中二樓和三樓均建有拱形的景觀牆。
開發商:排水管會改,砸牆可不行
負責小區物業管理的青島正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王經理稱,他上週已經去業主家中查看雨水立管的情況,本週五會給出答覆。“在建的房屋肯定都會存在瑕疵,因爲小區還沒有交房,所以還會做出更改,目前項目部正在研究更改方案。”王經理說。
對於景觀牆的問題,小區開發商青島正商置業有限公司項目部一位周姓工作人員稱,景觀牆是爲了樓房從外部看上去更美觀,售房合同只是體現房屋的戶型,不會體現外立面,景觀牆已經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不影響業主的採光,而且小區樓體已經蓋好,不可能把景觀牆砸了,如果業主們有意見,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山東雲江律師事務所曲志亮介紹,建設部頒佈的《住宅設計規範》中規定:住宅的給水總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採暖供回水總立管和電氣、電信幹線(管),不應佈置在套內,陽臺在買房時都算在套內面積內,所以雨水立管應該繞開陽臺設計,並接入小區內的污水管網收集系統。在未交房階段,業主可向開發商提意見更改,如果在交房後,開發商仍沒做出更改,業主可拒絕收房,並走法律途徑維權。(記者曹思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