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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作爲房產置業顧問,主要職責是帶客戶看房,卻利用客戶不清楚購房規則而詐騙客戶首付款十萬餘元,目前已被海淀檢察院批准逮捕。
潘先生到王某所供職的房地產開發公司準備購買三套商品房,並在王某的陪同下到公司財務交付定金。后王某通過電話告知潘先生需要交付三套房子的首付款共計13萬元,交完首付款後就可簽訂購房合同。於是潘先生就按照王某的要求交給王某13萬元房屋首付款,王某拿出事先僞造好的公司購房合同,與潘先生簽訂後交給潘先生。
今年6月,潘先生到該房地產公司詢問自己購買的房屋情況時得知,其所繳納的13萬元首付款並未進入公司賬目,並且公司經理告知潘先生,他所簽訂的合同是僞造的,此時潘先生才發覺被騙。
經檢察官與房產公司負責人覈實,置業顧問的職責是發佈樓盤信息,接聽業務電話、接待上門客戶、收取和管理鑰匙、帶客戶看樓等,沒有收取客戶款項的職權。檢察官提醒市民,在購房時應多與公司接洽,不能輕信置業顧問的個人說法。(首席記者王彬通訊員王雲光韓志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