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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網訊(記者韓芳)城鄉差距並未阻隔他們對愛情的執着,一對小情侶原本相約2013年攜手步入婚姻殿堂。女子出錢購置新房,男子攢錢進行裝修,新房也在緊張佈置中。怎料他們三年愛情卻因此遭遇巨大挑戰。面對男友的斤斤計較,父親的嚴厲呵斥,她應當如何抉擇?
昨日,家住荊州區的陳女士向記者反映,她和男友準備近期領取結婚證,但他們的感情卻在房產分配的環節上出現了問題。原來,陳女士的家在荊州,男友卻居住在監利農村。爲了女兒的終身大事,陳女士的父親可沒少操心。10月,他用40多萬元錢的積蓄購置了一套經濟適用房,作爲女兒和未來女婿的新房,裝修的事情便理所當然地落在了陳女士男友的頭上,他因此花費7萬元錢。17日,男友突然對陳女士提出婚前財產公證的要求,讓她證明房屋屬雙方共有財產。陳女士及家人自然不同意,請記者幫忙打聽房屋是否有男友的份額?
隨後,記者就此事諮詢了湖北博智律師事務所律師姚毅。他表示,此房是陳女士婚前所有,因此屬於她的婚前個人財產。房子裝修僅僅屬於房屋添附物,與房屋產權無關。如果他們以後離婚,她應給予男方房屋裝修殘值作爲補償。(荊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