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據北京去年2月17日發佈的限購政策,非京戶籍人士需要提供在北京連續5年繳納社保或納稅記錄的證明。近日有媒體報道,“北京限購疑似鬆動”,其中一些中介門店的業務員表示“補齊5年社保就可以通過住建委審查,拿到購房資格”。昨天,市住建委發佈消息明確,自今天起(12月18日),補繳社保在購房資格審覈中不予認可。同時,市住建委重申,非本市戶籍家庭以繳納社保方式申請在京購房資格的,應自提出申請的上一個月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在京繳納社會保險,且提出申請之月須爲正常參保狀態。所以,“臨上轎現扎耳朵眼兒”的補繳社保方式在審覈時不予認可。
連繳5年家庭僅佔5.6%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自2011年2月17日實行嚴格的住房限購政策以來,北京市實行“家庭承諾-企業初審-部門聯審-登記複審”四道把關的購房資格審覈機制。本市相關部門一直嚴格聯審購房申請家庭繳納社保情況。
目前,全市以“連續5年以上繳納社保”爲審覈條件的申請家庭共2.73萬戶,佔全市申請家庭的5.6%;其中2.18萬戶通過審覈,審覈通過率爲79.8%,實際購買住房的1.47萬戶,佔全市購房數的5%。
不認可補繳可防非法獲利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重申和明確繳納社保的認定標準,是北京不斷完善購房資格審覈機制的一項舉措。認定標準更加細化、明確,有利於家庭判斷自身是否滿足“連續五年繳納社會保險”的條件。
同時,該負責人強調,對審覈中不再認可社保補繳,也有利於保障正常繳納社保的非本市家庭的購房需求,有效防止少數不法機構和個人以此非法獲利。同時,他提醒廣大購房者,要嚴格按住房限購政策要求,如實申報情況,如實提交審覈材料,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業內觀點
細化政策並非政策調整
北京房協祕書長陳志認爲,這次北京重申和明確購房資格審覈中“繳納社保”的認定標準,是完善購房資格審覈,細化政策規定的一項常規舉措,並不意味着政策調整。
從數據上看,以繳納社保條件購房的家庭在全市購房家庭的佔比僅爲5.6%,對市場影響較小。從北京房地產市場的實際特點看,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放鬆,遏制投資投機需求將是一項長期任務。記者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