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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一刀切的禁止“羣租”,不如進行疏導和規範,加快投入使用公租房,盤活閒置房,規範租賃市場,降低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的門檻
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普通住房,被分隔成38個“房間”用於出租,住在其中的人們“每天躺下睡覺,站起來上班,幾乎一聲不吭”——你能想象那是怎樣的一種窘迫生活嗎?
這是最近媒體報道北京、武漢等地“羣租”現象時所舉的一個例子,看着報道中對羣租生活的描述,不禁讓人心酸。羣租生活不僅令居住者尷尬,也對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形成威脅,給周邊社區環境和治安也帶來一定隱患。
在北上廣這些房租比較高的一線城市,羣租現象早已存在。爲了避免羣租帶來的種種危害,各地前幾年都出臺了規定禁止羣租,然而收效並不明顯。房產中介說,現在在北京一些地段好的區域,一套兩居室房子隔成四五間出租是“很平常的事兒”。令人吃驚的是,以前大多是低收入者纔會選擇羣租,而如今的羣租者中,不乏月薪五六千元的城市白領。
羣租之所以屢禁不絕、甚至愈演愈烈,歸根結底是因爲有需求、有市場。近幾年一線城市房租價格飛漲,以北京爲例,2009年2月至2010年2月,房租均價上漲11.5%;次年同期上漲17.5%;進入2012年以後,不少區域以20%的速度上漲。如今在西單、中關村等核心地段,一套普通的一居室每月租金往往要達到五六千元。同時,原來低收入者賴以居住的地下室被禁止用於出租居住,不少地方的城中村也相繼被改造。無奈之下,負擔不起高房租的人們只好選擇羣租。
對管理部門而言,禁止羣租,實際操作困難也很大。租房是相對私密的行爲,租給誰、幾個人住,通常情況下沒有公共平臺可以查詢。除非管理人員挨家挨戶覈對,否則羣租現象很難被及時發現。因此,要制止羣租現象繼續蔓延,靠簡單的一紙禁令顯然是不夠的。
之所以要禁止羣租,主要是爲了避免羣租帶來的種種安全隱患。既然如此,與其一刀切的禁止,不如進行疏導和規範,爲這種多人合租的房屋制定一些標準,如房屋面積、合租人數、人均居住面積和衛生設施等。也可以允許一些符合條件的地下室用於出租,設定門檻,儘可能地杜絕安全隱患。
更積極的方法是,加快建設並推出公共租賃房,而且要逐步放寬申請者的戶籍限制,這樣能在很大程度上減輕租房者的經濟負擔。隨着地鐵等公共交通設施連接公租房小區與城市中心,公租房的吸引力會越來越大,人們也就不必非要蝸居在羣租房裏。
其實,現在很多城市的老城區裏都有大量的閒置房屋,但由於租賃市場一直不太規範,很多人不願出租,導致租賃市場供需失衡,租金只漲不跌。若能盤活這些存量房,讓房東和房客都能放心的租房,有助於穩定市場租金水平,進而緩解羣租現象。
此外,住房公積金主管部門也應該採取措施,讓更多的人瞭解公積金的用途,降低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的門檻,加快辦理的速度,讓公積金更好地支持租房族。
只要在可能的情況下,人人都想擁有體面、舒適的住房,但凡有更好的安身之地,沒有人會選擇羣租。瞭解羣租屢禁不絕的根源,想辦法滿足這種需求,纔是遏制羣租現象的根本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