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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星SOHO爲搶地“撕破臉”有無“優先認購權”成謎
12月2日,初冬的傍晚,中山東二路,寒風瑟瑟。忙碌一天的外灘8-1地塊逐漸歸於平靜,大型機械暫時停止了繁忙的運作。
然而,這一切平常景象的背後,卻仍是口水不斷、已進入司法程序的復星集團(下稱“復星”)與SOHO中國有限公司(下稱“SOHO中國”)有關外灘8-1地塊的種種糾纏不清的紛爭。11月29日,復星與SOHO中國的官司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12月1日,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首度對媒體開腔,談及事件的由來和紛爭,並直言,“這個項目一直在推進,我們有能力獨家把這個項目做好。現在是我們單獨在做,整個項目團隊很穩定,每天都在施工,老潘沒有任何參與,一切進展非常正常。”郭廣昌最後甚至說,“這個項目也不需要他,請他放心。”
針對郭廣昌的說法,11月20日已發表過長微博的潘石屹再度回擊復星。昨日,在SOHO中國發給《國際金融報》記者的郵件中,潘石屹說,報道的不屬實並不能改變事實,並稱“復星很霸道,一直想獨佔”。
種種是非,或都要等待法院的最終判決和對雙方證據的論定。不過,《國際金融報》結合雙方提供的資料、媒體的報道等發現,紛爭遠不止地塊的股權糾紛,也涉及到公司文化差異、商業道德、對8-1地塊開發的不同理念等種種矛盾。
復星稱“被大股東”
2010年2月1日,證大置業上演“蛇吞象”,以92.2億元創紀錄的價格拿下了“金融地塊”外灘8-1地塊。“當時,復地集團聯合體的出價更高,但因爲是綜合評分制,不光按價格高低說了算。”參與該項目競拍的一位復星人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說,“最終,證大置業成爲‘新地王’。但當時有一個情況,上海證大賬上僅有5億元現金,我們的賬面現金高達47億元。”
對此,《國際金融報》試圖聯繫證大集團董事長戴志康,但其始終未接聽。但記者發現,從獲得“地王”開始,市場對證大能否如期交付92.2億元資金(當時分兩期支付,各46億元)一直存疑。
按復星上述人士的說法,2010年4月25日,復星同意對證大“施以援手”。據證大與復地(復星子公司)簽署的合作協議,復星應證大的要求,同意通過復地與證大、綠城和磐石(證大旗下子公司)共同在上海設立一家合資公司。在這家註冊資金爲10億元的公司中,證大將擁有50%的股權,綠城擁有10%的股權,磐石擁有10%,而復地的股比被控制在30%。
“僅依靠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證大的資金缺口無法彌補。在同時制訂的股東貸款方案中,證大、復地都需要向合資公司提供股東貸款。儘管股份比例只有30%,但復地向合資公司提供了17億元的貸款,佔股東貸款總額的48%。”上述人士說。
“9月13日,證大超過了交付第二期土地款項的時間,即出現了46億之巨的款項逾期,每天的滯納金就要交460萬元。”復星上述人士稱,因此,2010年10月7日,上述合資公司股東進行了持股比例調整。該人士稱,“復星在形勢的逼迫下,成爲了持股50%、責任也最重的第一大股東,證大、綠城、磐石分別持股35%、10%、5%。”據合作協議,除了證大提供的12億股東貸款,復星會再拿出25億的股東貸款,並提供3億元其他貸款,另外,項目公司籌到了10億元。
優先認購權孰是孰非
復星的上述表態是SOHO中國介入到該項目前的介紹,但卻引出了一個雙方在庭審中的爭議話題——優先認購權。
復星指出,2010年4月25日,復星通過復地向合資公司提供了17億股東貸款,佔股東貸款總額的48%,超過30%的股份比例,並同時簽署了一份與股權轉讓有關的協議,“也正是這份‘母協議’,明確了轉讓需要‘對方書面同意’這一約定”。
但按復星的說法,爲了收購證大和綠城持有50%的股權,“證大給復星最後開的價是42.5億元。就在復星評估這個42.5億元時,SOHO中國宣佈簽約40億元收了另一半股份”。上述復星人士說,“當時對方都沒有告知我們這件事,就臨時開了個股東大會。復星的董事代表(復地是證大置業的股東之一)投了反對票,但於事無補。”
在11月29日的庭審中,復星方代理律師也強調,SOHO中國忽視了復星與證大的“頂層協議”約定(“母協議”)。復星律師認爲,據“母協議”,雙方約定了須經過“對方書面同意”,才能進行權利義務轉讓,SOHO中國受讓股權的行爲沒有得到復星的同意。
對此,潘石屹在郵件中說,“復星在媒體上大談《母協議》,這個《母協議》是根本不存在的,復星你能拿出《母協議》讓大家看看嗎?”而SOHO中國的辯護律師在當天的庭審中迴應,復星提出的“優先認購權”不存在,因爲“優先權”只針對“海之門”(外灘8-1地塊項目公司),此前由復星國際、上海證大、綠城及上海磐石分別持有50%、35%、10%和5%股權,但該案不涉及海之門。
“從《公司法》角度,優先認購權使用的範圍只能針對一家公司,但不能涵蓋這家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或關聯公司。”東南大學法學院張馬林律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說,“是否違法,尚需法院的認定。不過,從SOHO中國的操作手法看,他們確實運用了‘商業策略’。”
另外,潘石屹昨日在郵件中再次提到了“5億元補償”,也提到了2011年底“借債538億元,負債率高達116.6%”(即復星沒錢)的情況。對此,一位要求隱去姓名的復星內部人士強調,這是在“混淆視聽”,且“我們堅持認爲,我們有優先認購權”。
和解或已無可能
另外,復星在接受本報採訪時發出了疑問:爲什麼潘石屹不能成爲外灘8-1地塊的第二大股東,而非要平起平坐?“哪怕多讓給我們0.5%的股權,即復星持有50.5%的股權,我們也能接受。”復星人士說。
潘石屹則認爲,復星想要“獨佔該項目”,“他(郭廣昌)堅持要求我們轉1%的股份給他們,使他們絕對控股,甚至讓我們把1%的股份轉給不相干的第三方,只要復星佔絕對大股,這些無理要求被我們拒絕”。
對此,據本報瞭解,雙方的分歧或不止股權大小這麼簡單,與雙方對該地塊的開發和經營理念也有莫大聯繫。上述復星人士對本報說,郭廣昌5次與潘石屹接觸,但潘石屹的三大態度最終讓復星警惕。首先,外灘項目的商業規劃面積太大,應該縮成社區商業;其次,如未來談判談不攏,可以雙子塔樓一人一棟;再次,如果進來後談不攏,工程可以停工。
據上海市黃浦區此前的表態,“將其打造成符合外灘金融集聚帶功能定位、形成金融集聚效應、促進金融產業發展的高品質、多功能、標誌性商務辦公樓宇。”
上海證大外灘國際金融置業有限公司總裁吳洋的定位也得到了郭廣昌的首肯,該地塊未來要做國際生活廣場、國際會客廳,並引入更多的奢侈品商業。
業內人士認爲,在公司文化和開發理念的差異面前,雙方可能最終會拼到“魚死網破”,直至分出最終的勝負。而截至發稿,上海市黃浦區始終未對該地塊的商業紛爭進行任何表態。
汪先剛是“關鍵人物”?
值得注意的是,在復星與SOHO中國的纏鬥中,還意外出現了被稱爲“關鍵人物”的汪先剛。資料顯示,他2001年加入證大集團,還曾擔任證大長春某項目的負責人,更是證大五道口公司(證大在外灘8-1項目的子公司)的董事長,還是證大出讓外灘8-1項目的首席談判代表。
潘石屹11月20日在微博中也曾提到他,“2011年11月15日,證大公司董事長戴志康委託汪先剛打電話給我,說證大和綠城兩家都資金緊張,問我們願意不願意收購他們在8-1項目的權益。”
復星在提供給本報的材料中說,2012年春節前後(SOHO中國之前已發出公告收購了外灘8-1項目50%的股權),其辭去證大副總裁職務,轉任SOHO中國任副總裁。一條未經官方證實的消息是,“他的年薪從100多萬元躥升至了400多萬元。”也有說法稱,當時證大是“連同汪本人和股權,一齊交給了SOHO中國。”對此,《國際金融報》記者試圖找到本人求證,但一直未有結果。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汪先剛說,這是他個人正常的工作變動,且在整個項目交易完成之後纔去SOHO中國的,所以,他認爲,他的工作變動與這個項目並無多大的牽連性。
“這事關商業道德,不能妄下結論。而且,一切都要證據,不能光下單純僅有嫌疑的結論。”張馬林表示,“如相關方認爲其中事有蹊蹺,可以此爲突破口,尋找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