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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家住鐵西區南十二路附近的宏久家園,他住在一棟30多層樓房的二樓。“去年我們收房時,物業就讓必須交電梯費,否則不能收房。”轉眼一年過去了,又到了該交物業費、電梯費的時候,11月28日,劉先生同物業協商,他家不使用電梯,不想交電梯費,但被物業拒絕了。
不用電梯也交錢
“我家住二樓,可以不使用電梯,所以我不想交電梯費,但物業卻說連一樓都得交電梯費。”劉先生稱,由於電梯卡就是園區進門卡,所以不交電梯費,他連小區大門都進不了,他認爲物業的做法不合理。
劉先生說,小區進門卡和電梯卡不應該捆綁,而應該分開,如果住戶不使用電梯的話就可以不交電梯費,物業便不給開通電梯卡。
“可物業不同意,他們還搬出了物價局2004年的第125號文件。”劉先生稱,他不知道這文件是否適用。
這個事情有爭議
28日,記者從瀋陽市物價部門瞭解到,根據《關於進一步明確高層住宅樓電梯收費問題的通知》(沈價發[2004]125號)規定,高層住宅樓設有地下停車場的,一層住戶應交納電梯運行服務費,高層住宅樓無地下停車場的,一層住戶可不交納電梯運行服務費。
按該規定,宏久家園對一樓住戶也收電梯費的作法是合理的,因爲劉先生家樓下的確有地下停車場。而劉先生家住二樓,理應也交電梯費。
“低樓層住戶是否應交電梯費,一直有爭議,各個物業公司的做法也不盡相同。”對此,瀋陽一物業公司管理者稱,低樓層住戶一般認爲,根據“誰受益誰掏錢”的原則,可以不交或少交電梯費,但買房時,每戶的公攤面積裏都包含了電梯面積,這說明,電梯是公共財產,大家都要承擔運行服務費用。但瀋陽也的確有一些小區允許業主在不使用電梯的情況不交電梯費。另外,其他城市的規定也不一樣,有的城市還根據樓層判斷對電梯的使用頻率,對不同樓層住戶收取不同的電梯費。
記者張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