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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記者從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辦公室瞭解到,從28日起,滕州開始啓動第三批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工作,符合條件的市民可以到相關部門進行申請。
記者瞭解到,此次配租的房源位於荊善安居南區和金城花園小區。實物配租辦理程序爲:從11月28日到12月12日爲申請階段,申請家庭持《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登記表》及相關證件資料,送街道(鎮)民政科或低保站初審,街道(鎮)民政科或低保站彙總申請資料後,統一轉送市廉租住房保障辦公室;12月13日至12月31日爲覈准、公示、計分階段,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辦公室彙總審覈各街道(鎮)廉租住房配租申請材料,符合規定條件的進行綜合計分和排序,並將申請家庭基本情況及評分排序向社會公示;2013年1月1日至1月10日爲配租選房階段,公示無異議後,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辦公室通知申請家庭按評分排序依次選房,並簽訂《滕州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辦理相關入住手續。
“希望符合條件的市民能夠及時的申請,我們也會確保廉租住房配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讓真正有需要的市民得到實惠。”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辦公室的相關負責人表示。
申請條件
(一)具有滕州市非農業戶口且實際居住5年以上;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低保家庭,或是家庭人均年收入是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含60%)的家庭;
(三)無自有產權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四)家庭成員之間有相互法定的贍養、扶養和撫養關係。符合以上條件的離異三年以上或喪偶家庭,可以作爲家庭單元申請。申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或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單人家庭,不予實物配租。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須由申請人本人辦理廉租住房保障相關手續,不得委託他人代爲辦理。(記者張冬梅通訊員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