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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南昌全面推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三房合一”的建管模式,探索公租房租售並舉制度。考慮公租房出售時分兩個階段進行,租滿1年後可以出售,出售價格爲房屋建設成本,購買時一次性付清,購買後的住房爲有限產權。
今年南昌保障房建設規模超前兩年總和
今年,南昌市保障性住房新建任務2.2萬套,建築總面積近130萬平方米,計劃總投資約26億元。今年的建設任務,較2010和2011兩年的新建規模總和,還高出34.38%。
南昌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南昌市將倒排建設工期,確保按時完成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
擬建綜合性小區打破“三房”之間界限
目前,南昌市已初步探索出一條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方面的新路子。南昌市借鑑外地經驗做法,創新性地制定了《南昌市綜合性住房小區建設管理實施意見(試行)》,並於近日正式出臺。通過綜合性住房小區建設,打通“三房”之間的界限,同時突破“三房合一”的思路,創造性地提出將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徵收安置房、人才公寓等其他特殊需求住房合併建設的“多房合一”的新理念。
公租房租滿1年或可購買
什麼人才有資格申請公租房?南昌市房管部門負責人介紹,目前《南昌市公共租賃住房分配辦法》已經初步形成,但南昌市政府仍在研究,可能對細節問題會做調整。如今已經明確的只有公共租賃住房准入標準:家庭年收入不超過當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5平方米。
南昌市還正在探索公租房“租售並舉”制度,提出了“分類保障、有租有售、售分兩步”的政策思路: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可租可售,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只租不售;存在階段性住房困難的新就業青年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只租不售。
值得一提的是,南昌市在“租售並舉”制度中提出,公租房出售時分兩個階段進行,租滿1年後可以出售,出售價格爲房屋建設成本,購買時一次性付清,購買後的住房爲有限產權。購滿5年後,且能提供住房條件改善的證明,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時須補繳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取得完全產權。未到上市期限確需退出的,由南昌市住房保障部門按照原售房價加同期銀行存款活期利息回購。(記者劉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