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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下旬,由中國建築標準設計研究院、市民防局牽頭起草的北京市地方標準《平戰結合人民防空工程設計規範》徵求意見稿完成,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市民可於11月17日前反饋建議。對於部分住宅小區將地下人防工程作爲房屋對外出租獲利,今後這種行爲將直接在設計上得到遏制。
對於規範制定前的地下室出租,去年北京市頒佈規定,包括地下室在內的地下人防工程不準再用於出租用途,並同時開展對散租地下室的清理工作。
那麼,小區地下室是否處於出租狀態?地下室中的羣體又是怎樣的生活狀態?清理得到了哪些效果?記者探訪多個小區地下室,記錄下地下室的租客的生活點滴。
地下室·租客狀態
空間狹小潮溼發黴
“幾個月就得搬一次家”
傍晚,東花市附近的一棟居民樓前,一位老人拉着孫子在小區中散步。
在同一個小區中,小劉躲在昏暗的地下室中,七八平方米的房間中擺着一張牀,幾個袋子裝着他的全部家當,他一邊看着桌上的電腦,一邊心不在焉地扒拉幾口飯。
這是24歲的小劉住的第4個地下室,幾個月的時間就要搬一次家,“海淀的、朝陽的地下室我都住過,只要一有檢查的就得搬家,平均幾個月就得搬一次。房子也談不上什麼條件,幾乎都是一樣的,無非是從一個地下室搬到另一個地下室,只要能有個睡覺的地方就不錯了。”小劉是一名銷售員,每天不用按時坐班,工作就是要不停地去見客戶。
500元,小劉一個月的房租,“這還不包括每個月上網30塊,水費10塊,電費二三十塊。”小劉大專畢業後就從老家來到北京打工,“幹得好的時候能有四千塊錢,不好的時候也就兩千多不到三千塊錢。”
昏暗幽深的地下室中,一條長長的通道兩側,上百間房屋門挨着門地擠在一起。彎過幾道樓梯,深度越來越深,可以聞到的黴味也變得更加明顯,混雜着公用廁所的味道,有些刺鼻。
張俊剛剛畢業來北京闖世界,地下室也成了他在北京臨時的“家”。他和老鄉共同租住一間地下室,8平方米550元。除了電腦,一臺電磁爐是爲數不多的家用電器,“平時用它做個飯,還能省點錢不是。”兩張單人牀佔據了房間中大部分空間,拉桿箱、小櫃子、紙殼箱讓狹小的空間幾乎沒有落腳的地方。電磁爐在凳子上冒着熱氣,張俊的眼鏡片上有一層白霧,“我這屋是一開門就上牀,其實這屋子主要就是睡覺用的,其他功能都是次要的。”
張俊的鄰居中,多數是二三十歲的年輕人,從事導購員、服務員、快遞員和做小生意的人,“一般工資也就是兩三千塊錢吧,這點錢租別的地方也租不起啊,這屋子不隔音,說話大聲了,邊上就能聽見。”最讓張俊發愁的是每到夏天,地下室會顯得更加潮溼,洗好的衣物很難晾乾,“總是溼乎乎的,還有一股黴味。”
地下室·寄居現象
新老小區羣租普遍
空房不多幾乎都住滿
雙橋地鐵附近的一個新建小區中,記者以租房人的名義來到地下室尋找出租房源,“有寬帶、熱水、衛生間,還有攝像頭監控能保證安全,出門幾分鐘就是地鐵,房子也不貴,三四百元的有,五六百元的也有。”老闆拿着一串鑰匙,打開一間房間,“就剩這一間了,是500塊錢的,你要是看上了就定了吧,要不估計這一兩天就得租出去。”
在離這個新建小區不遠的小區中,出租地下室房源的信息在網上可以找到,一位女管理員告訴記者,房間大小決定着價格,“300塊錢到800塊錢的都有,看你能承受哪個價的了。”
記者按照論壇中留下的租賃電話和地址找到通州果園的一個小區時,管理員告訴記者,地下室已經全部出租,沒有空餘房間,“你要是早來兩天就好了,剛好騰出來一間,再等幾天吧,說不定那時候有房間。”
探訪了多個城區的小區,調查發現新建小區與老舊小區中存在出租地下室的現象較爲普遍,每個小區少則幾十間多則上百間的出租房中,空餘房間並不多,幾乎被租客住滿。
在雙橋附近的一間地下室居住的小宇和小李是高中同學,畢業後來到北京,起初住在昌平區城鄉結合部的平房中,但是他們在東部找了新工作,“住那邊不行了,上班太遠了,住地下室兩個人一個月四五百,還能接受。”小宇從網絡新聞中看到,10月份北京租金均價爲3654元/月/套,這讓收入不高的小宇嚇了一跳,“我一個月工資都租不上一套房子。”
小宇和小李是散落在北京各處地下室中的普通租客,“鼠族”的稱呼也被扣到了他們的身上。據北京民防局統計,在北京像小宇、小李這樣居住在人防工程中的流動人口有15萬左右。而在北京市住建委2009年的統計數據中顯示,北京的1.7萬套普通地下室中,還居住着近80萬人口。
地下室·罰難擋利
層層轉包違規逐利
百個房間年收入66萬元
張俊也在擔心,明火做飯、私接線路的行爲在地下室中十分普遍,“空間小,人又多,稍微不注意,就容易出點意外。”
一位承租地下室的承包者稱,承租人在管理上要求的十分嚴格,同樣制定了相關的規範貼在通道中。但是地下室出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隱患,租客、承租者、物業也都在這種需求下獲得自己相應的利益。對於地下室出租的歷史,要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當時政府提出“以用促管,以洞養洞”的方針,鼓勵使用人防工程,並收取一定的使用費。當時的承包人開始利用人防工程開辦地下旅館,但數量並不多。但是到了上世紀90年代末,隨着大量外來人口的涌入,這種局面變得大爲不同,地下室的租賃變得火爆。
這位承包者表示,承包者一般通過物業或是通過地下室所有權單位進行承包,再進行相關改造後轉租給租客。對於清理包括地下室在內的人防工程的禁令,承包者並沒有過分在意,他一再向記者表示,“我們是經過驗收的,想住多久你就能住多久,不會被清理的。”至於驗收的名目和單位,承租者則閉口不提。
這位承包者算了一筆賬,將地下室隔成100個房間,每個房間的租金在300元至800元不等,平均每個房間每月租金在550元,每月的租金收入爲55000元,年收入爲66萬元。“相關部門對地下室的行政處罰手段一般是警告和罰款,罰款一般也就是萬八千塊錢。”對於承租一個地下室的價格,承包者將其視爲“商業祕密”,“反正是有的賺,要是賠錢誰還弄這個啊。”
每個地下室的規章制度被做成了紙板,貼在通道上,禁止使用明火、禁止私改線路等行爲,但是在承包者眼中,這些規定僅僅是規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過去了,只要別太過分,誰家過日子不做飯,不用電。不讓租戶用電、做飯,誰還來租房子。”
地下室·何去何從
清理不如統一管理
“搬到上面房租
承受不起”
對於地下室禁租令,29歲的胡曉峯倚靠在牆上不免有些擔心,“地下室要是都不讓住了能去哪住,搬到上面一個月兩三千塊錢的租金,根本無法承受,只能找城鄉結合部的平房住了,上下班得幾個小時。”
胡曉峯的妻子勉強露出笑容安慰道,“要實在太累,費用太高,那就回東北老家,哪還沒有口飯吃啊。”胡曉峯微微地點了點頭。
去年5月16日由北京市法制辦公佈的《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徵求意見稿)》。根據《徵求意見稿》,北京市非居住用途的普通地下室將被禁止出租,開辦旅店、幼兒園、醫院等。
一位社區專家表示,北京的地下空間,也就是市民所俗稱的“地下室”可大致分爲三類,由民防部門管理的人防工程,作爲公共設施,爲保證其使用功能故不能任意租售;由住建部門管理的普通地下室,功能是用於地下儲藏空間,同樣屬於公共設施,不能進行居住;第三種是作爲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到業主頭上,地下室的管理權歸社區的業主委員會所有,任何單一業主都不能自行對地下室進行租售。如果是具有單獨產權或與房屋共同具有一個產權證的地下室,此類地下室產權歸業主所有,業主有權利對地下室進行相應處置。
“清退租住在民防工程地下室的租客,對於一些租期未滿的承包者來說,勢必要涉及到補償金的問題,同時也涉及到租客何去何從的問題。”社區專家表示,與其對租住在地下空間的租客進行清理,不如制定相關安全、經營規定,對地下室進行統一管理,定期檢查消除安全隱患,讓符合條件的地下室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人羣的居住問題,同樣也能創造一定的經濟利潤。
“爲什麼會選擇地下室,是因爲地下室性價比高,現在我們還住不起高樓。”小劉已經換過4個地下室,和他一樣,許多“鼠族”希望能在現在的地下室中多住一段時間,不是很快又有管理員被通知清空,去尋找新的生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