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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獲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試點的通知》要求,本市日前制定了《天津市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實施方案》,目前正處於前期準備階段,將於12月全面展開普查。
此次地名普查的範圍爲,天津市域內除濱海新區外的15個區縣(面積約9526.9平方公里)。普查的主要內容是查清範圍內的地名名稱、位置及相關屬性信息,對有地無名的重要地理實體進行命名,對不規範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對重要地理實體設置地名標誌,建立地名信息數據庫,實現本市地名資源的信息化管理。根據地名分類標準,將按自然地理實體和人文地理實體兩個大類,陸地地形、陸地水系、單位、行政區域、非行政區域、紀念地與旅遊景點、建築物、交通運輸、居民點、羣衆自治組織、水利電力通信11箇中類以及道路、河流等48個小類,調查地名基本信息和屬性信息。
據介紹,地名普查是一項公益性和基礎性的市情調查。本市自1981年開展地名普查以來,地名的現狀情況發生了巨大變化,大量村名、鎮名、小區名被廢棄,新生地名大量涌現,舊有地名變更頻繁。地名信息的匱乏、陳舊和服務內容單一,嚴重製約了各領域對地名資源的需求。市規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本次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全市地名的基本情況,全面系統地掌握地名基礎數據,爲社會提供全面準確的地名信息,進一步提高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促進經濟發展和文化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