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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報報道了廣州城建退休工程師李芸卿被爆坐擁24套房產一事後,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昨日,廣州市紀委官方微博迴應稱,李芸卿系原廣州城建開發有限公司屬下設計院退休高級工程師,未曾擔任該單位行政職務,非中共黨員,1997年9月退休。網上登載其家庭的24套房產情況基本屬實,部分房產與其兒子共同所有。其前夫系某高校退休講師。
昨日中午,李芸卿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她的房產都是正當手段得來,她懷疑是名盛廣場開發商因爲她到市建委上訪,所以懷恨在心,在網上搞這些荒唐事。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北京路名盛廣場,想找開發商廣州名盛房地產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名盛地產”)覈實情況。
記者從名盛地產售樓部瞭解到,在售樓盤爲寫字樓,可以做工商註冊登記,售價逾3.4萬元/平方米。在售樓人員及物業保安的指引下,記者來到9樓的開發商辦公室,不料卻撲空。一位保安隊主管說:“老總們都去總部開會去了”,當記者詢問總部地址時,他又表示不清楚,會將情況彙報公司領導。但截至發稿時止,記者並未收到回覆。
律師說法
買房挑刺獲利若屬實不違法
廣東深寶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標:“房嬸”此前在廣州城建下屬設計院工作,屬於國有企業員工。如果不能說明財產來源,可能會涉及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但“房嬸”找到房屋質量問題後,通過上訪等途徑,向開發商施加壓力,要求賠償,這在法律上沒有問題。“房嬸”的行爲就好比是房地產界的王海。可能有人覺得不道德,但也有人覺得她的做法客觀上打擊了無良開發商,反而值得稱道。但不管怎麼樣,“房嬸”通過正當手段,維護自身權益,這在法律上是沒有責任的。
對話李芸卿
談曝光原因:開發商有意構陷
南方日報:有人說,你專買問題房,再找開發商索賠,纔得到這些房產,這是真的嗎?
李雲卿(下簡稱“李”):我不明白這個說法。去年10月,我確實買過北京路238號名盛廣場的一個小戶型,開發商因爲資金問題,做到中途停工了,停工以後,就開始賣房子,賣了一點錢後,就找沒有資質的施工隊來建設。我還從質檢站了解到,開發商賣樓給我時,根本沒有做竣工驗收。後來,我又去市建委反映情況,希望開發商把質量搞好,辦了驗收手續再收樓,就這麼小的兩個要求。但開發商懷恨在心,在網上搞這些荒唐事。
南方日報:你的意思是,名盛廣場的開發商在故意陷害你?
李:你看到了,舉報人名字都不敢寫,這是有意構陷。這兩天,我想來想去,這一輩子究竟得罪了誰,只有這個開發商。我弄不明白,他們幹嘛這麼恨我?公安機關還沒有證明我犯罪之前,就查我的個人資料,向社會公開,這是在侵犯我的隱私權,是在犯法。現在,搞得我心臟都不舒服,精神上受到了損害。
南方日報:既然如此,你下一步是不是也會採取一些應對措施?
李:下一步我會考慮做。現在主要向你們解釋,我沒有24套房。有7套房子已經賣出去了,有些是兩個兒子的,他們已經成家了,怎麼算到我的頭上。按這樣算,把我哥哥、姐姐的房子也加一起,豈不是更多?
談資金來源:退休兼職和拆遷賠償
南方日報:也有人質疑你哪裏來這麼多錢買這些房?
李:我買這些房的時候,房價還不算高,一套60平方米的小戶型,4000元左右一平方米,纔多少錢?我退休15年了,搞建築設計這個工作,從單位退休後更加自由,我一直在做兼職,給別人當顧問。最多的時候,我給三家單位做,一個做現場管理,一個做方案設計,一個做圖紙審查,待遇都不錯。說實話,幹我們這行,都是對着圖紙賺錢,主要有能力賺錢真不難。另外,我在中山八路有一套祖屋,拆遷賠償有100多萬元。我沒有經濟問題,都是用合法收入買房。(記者/黃偉劉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