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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路面,劃分車位,這段時間,梅江藍水園內“大興土木”,好不熱鬧。入住十年,小區原本的路面早已坑窪不平、溝壑縱橫,甚至成為行車行人的安全隱患。這樣的路面終於得到修繕,原本是想解決小區居民的一大困擾,卻引發了部分業主與物業間的矛盾紛爭,而紛爭的重點,就集中在如何續籌維修基金這一問題。
開車步行走的路一樣憑啥我交的多?
據了解,作為入住十年的老小區,藍水園業主購房時所按比例繳納的維修基金數額不多,過去十年,又因為動用過部分維修基金進行公共部位的修繕,以至於所剩款項不足以支橕這次整體路面的修復。要修路面,就必須續籌維修款,物業決定,將剩餘款項按照業主住房面積分攤,即住房面積相對較大的業主所續交的維修費用較多,也正是由於這一決定,使得部分業主覺得分配不公,拒絕續交維修費。
對於物業如此分配修路費的做法,居民林女士表示不能認同:“維修費應該按戶平攤,不應該以面積計算。況且房屋面積大也不代表家裡人口多,大伙兒開車、步行,走的都是一樣的路,又不是住房面積大給路面帶來的損害就大,我覺得這樣的分攤方法實在不公平。”
由於小區車位緊張,居民田女士通常都把車停在小區外的停車場裡,很少開到小區內,物業這樣按面積分配餘款的方式,也讓田女士感到萬分不解。“小區路面的損害大多是因為車輛行駛造成的,我的車停不進小區,基本很少開進來,能給路面帶來多大損害呢?我倒是認為應該把維修費分攤給小區裡每個車位的車主比較合適。”田女士說。
雖然在前期收費過程中遇到頗多阻礙,但經過一番籌劃准備後,藍水園路面維修工作於今年10月3日啟動,經過一個半月的修復,目前已整體竣工。但是,時至今日,業主因修復路面所需要繳納的維修基金續籌款仍未繳齊。
物業公司:物價標准水漲船高良性運轉不容易
按面積分攤餘款,物業啟用的這一分配方式,仿佛已經成為物業與業主間矛盾的癥結。那麼,這樣的方式是否合理,又是如何制定實行的呢?記者來到了藍水園物業管理中心,希望能夠得到完整的解答。
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王女士告訴記者,藍水園動用維修基金的方式是完全根據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的相關規則制定的,“首先物業需要和業委會一同設計維修方案,然後將方案公示,獲得小區2/3業主的同意,再申請大維基金,纔能最後實施。”
記者從王女士處了解到,居住時間在十年以上的老舊小區,其房屋結構和公共設施都面臨老化,簡單的日常維護已經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像房頂維修、路面修復都需要啟用大維基金。”而如今的物價標准已經遠遠高於十年前,老舊小區的大維基金往往非常有限,並不能支持小區所有公共設施長久的維護和修繕,加上之前已經動用過維修基金,如何續籌維修款,保障小區的良性運轉,是很多老舊小區物業公司面臨的困難之一。
如何做通業主的工作,是很多物業公司工作的難點之一,“業主的意見很難完全統一,而一旦意見相左就會引發矛盾。像這次藍水園修復路面,業主繳納費用有所不同,除了因為住房面積大小外,還因為每棟樓當初預繳的維修基金本身就不一樣,這樣復雜的問題不少,跟業主解釋就更加困難了。”王女士說。
維修基金管理中心:
續籌方式
業主同意即可實施
市房屋維修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周先生說,根據《天津市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辦法》相關規定,業主在購買房屋之初,需按購房款比例向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繳納1%的維修資金,房產開發商也需要繳納規定款項,保證房屋日後的修繕維護。“本市目前還沒有對房屋維修資金續籌問題進行相應規定,是按照戶數續籌還是按照面積續籌,具體還要通過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經過雙2/3業主同意即可實施。”
周先生分析說,藍水園小區的情況,涉及維修資金續籌,分攤辦法參照的是首批維修基金辦理方式,按照面積進行續籌。“只要雙2/3業主同意,就可以按照約定的方式實施。”周先生說,除了業主進行分攤的方式以外,小區部分經營性收入如停車費、廣告費等,也可補充一部分資金。本市正在醞釀通過二手房過戶時籌建維修基金,建立一種“補建”制度,不能把維修基金的“欠賬”留給下一個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