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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瀋陽11月10日電(記者王炳坤、陳光明)記者瞭解到,我國在2003年迎來的第一批住房貸款熱潮,即將迎來10年大限,“首批房貸者”即將還清房貸。對此業內人士提醒,市民在還清住房貸款之餘,別忘記辦理相關手續。
10年前,國家大面積施行住房貨幣化改革,同時銀行對居民住房貸款“開閘”,2003年前後,我國迎來第一波房貸潮。當時的住房貸款期限基本以10-15年居多,如今10年即將過去,很多首批房貸族將還清所有貸款。
針對上述情況,遼寧鞍山一家商業銀行貸款部門負責人表示,各個銀行對還清房貸的操作規定並不相同。在辦理住房貸款時,銀行一般會對房產做一個抵押登記,購房者可以自己持有帶有抵押登記標誌的房產證,這種帶抵押登記標誌的房產證,限制了房產的交易,再抵押。
而在還完貸款之後,只要到銀行進行一個撤銷抵押登記的程序,待購房者和銀行辦完結算手續後,再到房管局撤銷抵押登記,這時房主纔對房產擁有了完整的所有權,其交易、抵押行爲不再受限。
也有部分購房者在辦理貸款時曾經辦理過擔保手續,這樣的客戶還需要到擔保公司辦理撤銷擔保手續,然後才能到房產局辦理產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