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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電顯示:今年3月,我在一家專門經營小飾品的商場租了一個櫃檯,面積約爲6平方米。現在商場突然進行裝修整改,並且要縮小我租用櫃檯的經營面積,租金將按縮小以後的面積計算。請問在合同沒到期的情況下,商場單方面縮小我的櫃檯面積,我可以向商場提出補償嗎?商場裝修造成很大的灰塵,影響銷售,能給予補償嗎?能補償多少?丁女士
湖南一星律師事務所葉翔鋒律師回覆:商場方如果未與承租的經營戶達成一致,擅自對經營場地進行整改,影響經營戶正常經營的,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本案中,商場作爲出租人,其合同義務是向承租人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租賃物,以便承租人實現自己的合同目的。商場的裝修整改行爲,沒有與承租人丁女士達成變更原租賃合同的協議,而且造成了丁女士的損失。一方面,商場整改縮小了丁女士的櫃檯經營面積,勢必造成她的經濟損失,雖然說商場將按縮小的面積來收租金,但畢竟是一種違約行爲;另一方面,商場在整改裝修過程中揚起的灰塵,同樣會導致丁女士的經營收入減少,商場方也構成違約。因此,承租人丁女士的所有損失應由商場承擔,至於應賠償多少,應根據丁女士實際的損失及承租合同的約定來確定。
記者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