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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從哈爾濱市工商局瞭解到,市民陳女士今年夏天找裝修隊把家裏的暖氣片全換成新的,沒想到10月中旬供暖開始後,暖氣漏水將家裏地板泡了,經工商部門調解,裝修隊才同意賠償陳女士500元錢。
2011年年初,陳女士在道里區買了一套二手房,今年夏天,陳女士對房子進行了整體裝修,並找來裝修隊將家裏的老式暖氣片全換成新的。10月中旬,哈市開始陸續試水供暖,當天陳女士和愛人都上班,家裏沒有人,晚上回來發現暖氣漏水,將客廳一角的地板全泡壞了。陳女士找到裝修隊,但裝修隊只同意爲陳女士更換漏水管件,拒絕對陳女士家被泡地板進行賠償。最終經工商部門調解,裝修隊同意賠償陳女士500元錢。
哈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主任辛棟表示,選購水暖產品時,應選擇正規品牌商品,安裝水暖器材時,應儘量挑選有資質的裝修公司,並簽訂書面合同,約定雙方的權責,尤其是發生漏水等質量問題該如何賠償。此外,一些市民願意在路邊找水暖工,這是不可取的,因爲一旦發生漏水等問題,市民找不到責任方進行賠償。(記者張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