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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哈市市民陳先生向本報96336熱線反映,他去物業交包燒費時,被告之想交包燒費必須先交自來水管線維修費用,每家每平方米12.5元。陳先生認爲這種捆綁式交費不合理,而且小區內的地下自來水管線維修屬於物業工作範疇,不應該由居民來承擔。
當日12時30分許,記者來到香坊區三輔街178號居民樓陳先生家瞭解到,他家今年的包燒費到現在還沒交,原因就是沒交自來水管維修費。“更換小區公共水管應該是物業的活兒,我們的二次加壓費和包燒費都不拖欠,這種捆綁收費我們接受不了。”陳先生說。陳先生的鄰居彭女士告訴記者,“我本來是去交包燒費,結果他們告訴我不交修水管的錢就不能交包燒費。無奈之下,我只能交了589.9元的‘更換上水管’費用。這錢交得真冤枉。”
記者通過電話向建興物業的李經理了解到,這棟樓的供暖及物業工作都歸該公司管理,“由於這棟樓地下供水管線嚴重老化,而且只有一部分居民有大修基金,所以我們先行墊付了維修上水管線的費用。居民應該交這個錢。”
就李經理的這種說法,陳先生表示:“據我瞭解我們這棟樓是民航局家屬樓,曾交過房屋大修基金,而且我家在二次買賣過程中肯定是交了大修基金的。有大修基金,大修還要我們交錢,這也說不通啊。而且,物業換的這水管是什麼材料的,我們一戶得交500多元錢!這每平方米12.5元的費用是依據什麼算出來的?”
當日16時許,記者將此情況反映給了香坊區供熱辦,工作人員表示:“無論是將水管維修費還是其他物業費捆綁包燒費收取都是不允許的。我們將向建興物業進行了解,糾正這種錯誤行爲。”(記者欒德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