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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累積超過60分,可以到工作所在地申請公租房排名。近日,中山市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發佈《2013年度中山市流動人員申請積分制管理須知》,與往年不同的是,流動人口也可以申請公租房了,只要積分超60分就可以了。
據介紹,2013年積分入戶申請從今日起開始受理。2012年中山共有積分入戶指標3000個,截至現在共有2539人獲得入戶中山資格。
積分滿60分可申請公租房
新規定最大的亮點是,通過積分制辦法,外來務工人員也可以申請公租房居住。其實早在今年年初,中山市委書記薛曉峯就表示要將公租房納入積分管理,讓新老中山人都能享受改革的成果。
根據新出臺的須知,通過積分制申請公租房的人員積分累積超過60分後,可以到工作所在地申請公租房排名。
此外,申請公租房的人員必須上月在中山市繳納了社會保險,其本人及家庭成員在中山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及自有住房,或者有住房,但住房面積低於本市規定的面積標準,並符合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超60分無房產也可申請
今年公積金繳存情況也開始納入流動人員積分管理。在中山開立公積金賬戶可增加3分,按月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每繳交一個月0.1分,一年下來可積1.2分,最高可獲得12分,因此公積金一項總積分最高可獲得15分。
此外,今年“管理須知”還指出,積分累積超過60分,有合法房產的到產權房所在地申請入戶排名;無合法房產的,在中山有連續合法職業滿3年,也可申請入戶排名。
這與以往相比,相對放寬了要求,而去年對於積分超過60分沒有房產的沒有明確規定可以申請積分入戶。
違反計生不能申請
今年的“管理須知”還增加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生育(含收養)子女的流動人員申請積分制的規定,夫妻任何一方未接受處理或處理完畢未滿五年的,不能申請積分入戶;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生育(含收養)子女的流動人員,夫妻任何一方未接受處理的,不能申請承租政府所有的公租房。
與去年不同的是,今年明確了對收養子女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中的規定,以往的規定中並沒提及。
訴求:
更多是入學和住房
中山市流管辦積分科科長李有林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積分制實行兩年來,流動人員最大的訴求其實更多的是“入學”和“住房”的需求。因此,中山市委、市政府在流動人口住房保障方面進行了很多探索。
昨天下午,李有林透露,此次將申請“公租房”擴展到積分制管理中來,拓寬了積分制的深度和廣度。流動人口通過積分制可申請公租房,可以讓這些新中山人更加認同中山,更快更自覺地融入中山,強化他們的公民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