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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本報“問暖熱線”接到不少讀者來電,反映小區物業要求業主結清物業費,否則不收供暖費的捆綁收費行爲。在和物業僵持中,業主擔心今冬無法供暖。
不滿服務或房屋質量業主拒交物業費
家住萬達公館豪景苑的許先生向本報反映,10月20日左右,他去物業繳納暖氣費時被告知,如果不補齊物業費,將無法繳納暖氣費。由於該小區是首年供暖,由開發商在明湖熱電集體開戶,業主無法由個人直接到指定網點繳費,只能經由物業代理。與物業協商不成,許先生將供暖費留在了物業工作人員處,不料第二天供暖費被物業原封不動地退了回來。
豪景苑屬高檔住宅,多爲200多平米的大戶型,物業費每月每平米2.5元,每月需五六百元。許先生拒交物業費的原因還得從6個月前說起。年初入住時被告知車庫2013年竣工,無法交付,物業便在小區裏畫了幾條白線充當臨時停車點。4月末的一個晚上,許先生和其他兩位業主發現自家的車後窗玻璃被偷。“一個後窗玻璃得一兩萬,頂一兩年的物業費,拆走三個後窗玻璃,保安卻啥都不知道,物業方面一直推脫責任。”有同樣遭遇的張女士對記者訴苦。
張女士說,買房時,物業承諾每棟樓配備保安、門禁等安全人員和系統,但是實際住進來後,發現小區啥人都能進,每棟樓下既沒保安,連門禁都沒有,小區周遭是鬧市,家中有老弱婦孺的業主非常擔心安全問題。因此,豪景苑不少業主延交或拒交物業費。
無獨有偶,家住歷城區福潤康城小區的霍女士向本報反映,她居住在小區1號樓頂樓,家中房屋漏水已持續4年,多次找深圳萬廈物業,卻一直沒有解決,所以6月至今的物業費她沒有交。今年,她向物業交供暖費,物業不收,說必須要交物業費才收供暖費。
“物業費和供暖費是兩碼事兒,憑啥捆綁收費?”霍女士等業主對物業的做法表示抗議。
物業稱不管房屋質量與開發商“踢皮球”
記者11月1日致電福潤康城小區萬廈物業,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小區絕對不存在捆綁收費的行爲。同時,這名工作人員坦言,小區確實存在業主拖欠物業費的情況,少則一月,多則半年。她表示,業主拒交原因多是由房屋質量不過關引起,“房屋漏水,是因爲開發商房子沒建好,物業只負責小區公共建設部分的維護,對於業主自家的工程質量問題,確實沒有能力解決。”
記者11月1日下午多次致電豪景苑物業,電話一直處於佔線。業主張女士告訴記者,當初找物業協商時,物業表示要找開發商項目部,但是等到她找到項目部時,得到的答覆是“已經將管理事宜轉交給物業,項目部無法受理”。
某小區物業負責人坦言,並不是要綁定收費,而是希望業主及時補交物業費,防止部分業主繼續惡意拖欠物業費,維持小區正常運營。“營運半年費用就要17萬,業主大量長期拖欠物業費,違反商業合同。”
萬廈物業負責人透露,物業費將用於小區日常公用設施維護、衛生打掃、人力成本等方面,如果業主拖欠物業費,將對物業的工作造成很大困擾。
當面承諾很好,事後卻不認賬
然而,11月1日,霍女士告知記者,之前致電12345反映情況,歷城區房管局物業科落實後回覆稱萬廈物業態度積極,表示可交暖氣費。10月31日,霍女士再次找到物業,物業態度大轉彎,一名尹(音)姓工作人員表示,不補交物業費肯定不能交暖氣費,不服可去法院起訴。“前後態度變了好多次,對房管局說得好好的,等到我個人再去協商,態度又很強硬。”霍女士表示,離供暖只剩十幾天了,再這樣和物業周旋下去,真不知道今年還能不能供上暖氣。
豪景苑業主許先生遭遇了相似情況,“之前多家媒體採訪物業,物業面對鏡頭承諾很美好,一定不會捆綁收費,然而媒體一走,又恢復到原先做派。”10月29日,許先生找到物業經理趙先生,趙先生仍以許先生未交物業費爲由拒收他的暖氣費。
由於是新建小區,入住率不高,豪景苑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維權困難。家住7號樓的張女士透露,前一陣子,幾棟樓的業主聯合起來找物業討要說法,最終不了了之。
捆綁收費是霸王條款
濟南市人大代表、山東鵬飛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強表示,物業公司捆綁收取物業費和供暖費是霸王條款,屬違規行爲。業主和物業公司簽訂的是商業合同,物業費是業主交給物業公司用於小區環境、安全、衛生等工作的費用,採暖費是業主和供熱公司簽訂的協議規定要交的費用,兩種費用性質不同。即便是新建小區首年供暖由開發商集體開戶,也只是由開發商充當中介,交費還是業主和供熱公司的事情。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代收錢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如果物業公司沒有接受委託,就不能代收任何費用。付強建議,業主如果遇到物業強制捆綁收費的行爲,可先與物業協商,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記者王光營趙麗王光照見習記者陳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