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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木傢俱新標準實施了,是否意味着我們以後就可以放心採購紅木傢俱了?”實際上,消費者的疑問也道出了紅木新標準面臨的尷尬。雖然2012年8月1日,紅木傢俱強制性新國標《紅木傢俱通用技術條件》已然正式實施,並對紅木傢俱材質、質量和銷售中的諸多問題做出了進一步規範。但是,在城外誠家居廣場上週末舉辦的“古典傢俱文化節”上,元亨利古典傢俱總經理楊波、皇林苑古典傢俱總經理楊燕以及中國傢俱協會傳統傢俱專業委員會祕書長姜恆夫等諸多業內人士均表示,紅木傢俱缺少“專屬”的買賣合同,平時只能用賣場或商家提供的“傢俱買賣合同”湊合,是目前阻礙消費者合理維權的主要根源所在。對此,城外誠家居廣場董事長劉長河表示,作爲賣場他們除了定期舉辦“古典傢俱展銷特賣會”、“古典傢俱文化沙龍”、“0購物抽獎”等促銷活動,爲消費者省錢之外,也將聯合場內商家在“紅木傢俱合同”上下工夫,爭取爲消費者免去“維權難”的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