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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我接到開發商通知去辦理入住手續。在辦理手續時,物業公司讓我交納多種費用,例如物業費、垃圾清運費等等,我不知道這些費用到底該不該交呢?
市物業管理辦公室:首先,說說物業管理服務費。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要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予以書面確認,該合同對購房人具有約束力。前期物業公司爲業主提供的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每平方米交納物業費標準、交費時間、雙方出現糾紛的處理方式等在合同中都有約定。業主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也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業主收取物業費。如果物業公司在收費時與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其次,水、電、有線電視、供暖費。目前,很多小區在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收取水費和電費。據瞭解,此項費用屬於物業公司代收費用,而不是其自身的經營性收費。爲讓業主辦理入住後使用方便,開發商已提前向供電、供水部門代業主繳納了這部分費用,因此業主在辦理入住手續時,物業公司受開發商委託將提前墊付的水、電費收回。此外,有線電視費以及取暖費也爲物業公司代收項目,收繳後交當地有線電視管理部門和供熱部門。
第三,裝修廢棄物清運費。物業公司收取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中只包含對業主日常生活垃圾的清運費用,並不包含大量的、不易處理的裝修垃圾等廢棄物的清運費用,因此,這筆費用需要單獨向業主收取。在費用的使用上,物業公司要將一部分繳納給當地環衛部門,另一部分則用於租用車輛和僱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