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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西安10月30日電(記者石志勇)在樓市調控步入關鍵期之際,陝西省有關部門最近出臺的一項政策在全國引發爭議,這項政策要求陝西省房價合理利潤率控制在10%而被稱之爲“限利令”。對於這項“新政”,讚揚者有之,認爲其不具可操作性者也大有人在。
“限利令”引發關注
近日,陝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省物價局聯合出臺通知,其中要求將房價合理利潤率控制在10%左右的內容引發熱議。
通知指出,陝西省各城市要劃定區域並在媒體上公佈各區域住房銷售價格區間。按照土地成本、開發成本等項目,確定合理利潤率並控制在10%,同時在廣泛徵求開發建設單位和羣衆意見的基礎上,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各區域住房銷售價格區間,引導商品住房價格滿足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一些業內人士並不看好這項“新政”,認爲不具有可操作性。陝西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負責人認爲,地方政府支持國家對房地產調控不放鬆的政策和對基層民衆買房難的體恤,其初衷是好的。但一些具體措施值得探討和完善,首先是10%的利潤率是否科學值得商榷,其次有沒有一個科學的監控體系能確保開發商真正公佈成本,操作起來是有一定困難的。
主管部門迴應:重在引導
針對社會輿論對陝西省“限利令”的關注與爭議,陝西省住建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處長張繼剛表示,出臺這一政策主要出於三個考慮:規範開發商的定價行爲,各城市分區域確定商品房價格區間後,開發商須結合項目的品質、地段等合理確定房價並向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從而減少了定價的隨意性和主觀性;促進房價進一步透明,讓老百姓瞭解所在區域房價的大致範圍;在近期房地產市場銷量下滑的情況下,公佈各地分區域房價區間,讓一些剛需購房者瞭解本地房價的大致合理價格,促使他們作出購房決定,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帶動房地產市場的銷售。
張繼剛介紹,這一房產新政正處於前期啓動階段,下一步將在陝西省部分城市選定特定區域進行試點。
對於外界質疑的10%利潤空間問題,張繼剛表示,這個利潤空間是陝西省建設部門經過充分的前期調查後得出的結果,是比較合理的。
記者瞭解到,2011年底陝西省建設部門在全省各設區市進行了一次大範圍的典型房地產項目成本利潤率調查,共抽取了全省21個房地產項目進行了成本覈算,結果顯示其銷售利潤率均在10%左右。
“做事總比光說好。”張繼剛說。陝西省此次推出的新政策是在全國房地產宏觀調控大背景下地方調控措施的一次嘗試,目的在於通過規範價格引導房地產市場走向理性和成熟,而非如外界理解的是對房地產市場的干預和管制。
專家:房產調控應綜合利用多種手段
對於此次推出的新政,當地一些開發商認爲將對部分區域的房地產項目利潤造成影響,將迫使部分開發商壓縮成本以確保利潤,可能影響到部分項目的質量和品質。
西安一家全國大品牌開發商負責人認爲,陝西省出臺的“限利令”對部分區域的房地產項目利潤可能會有所影響,如西安市的曲江區域商品房房價高,品質也好,這一區域的銷售利潤率平均在20%以上。如果政府將利潤率控制在10%以內,會極大影響該區域的房地產開發熱度。開發商之所以在這個區域高投入,就是爲了獲得更高的回報。這位負責人認爲,如果項目的整體利潤率被人爲限制,不排除有開發商可能通過在其他環節減少成本來加以應對。
一些開發商對陝西省的“限利令”如何執行也表示疑慮,對此張繼剛表示,這項新政策在下一步執行中還存在一些難點,例如在測算成本時如何合理確定樣本項目的問題,這關係到房價區間的合理性和準確性。而最重要的問題則是如何合理確定一個區域的房價區間,因爲一個區域內存在不同品質和定位的項目,如何讓有關部門確定的房價區間能夠體現區域的真實房價水平,需要在實踐中逐步摸索。
西安交通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楊東朗認爲,當前房地產市場調控存在市場、法律和行政三種手段,陝西省此次推出的“新政”嚴格意義上來講屬於一種法律手段,是地方政府履行法律規定的調控房地產市場職責的一種手段,也是對老百姓負責的表現。而要真正推動房地產市場調控走得更遠,需要綜合運用市場、法律和行政三種手段,才能確保房地產行業規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