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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住建廳的一紙“限利令”,再次攪動有關“商品房利潤幾何”的一江春水。政府、學界、開發商各說各話。北京大學金融系副主任呂隨啓認爲,商品房成本中的一些“灰色支出”,既難以公開,又無法測量,以致房價雖一路高企,開發商卻仍嫌賺得不夠。呂隨啓表示, “如果30%的‘灰色成本’在陽光下被避免了,目前的房價‘打對摺’都沒有問題。”(10月25日《中國青年報》)
雖說商品房限利令是好事,但是要限利,首先得算清成本賬。而正如呂隨啓所言,商品房成本中的一些“灰色支出”,既難以公開,又無法測量,以致房價雖一路高企,開發商卻仍嫌賺得不夠。因此,擠出房價裏的“灰色成本”(即我們通常說的腐敗成本),廓清房地產市場成本、利潤迷霧,十分重要。
房地產市場腐敗已是公開的祕密。新華社曾連發6篇聚焦房價的“新華時評”,痛批土地財政以及樓市腐敗。還有開發商自曝“不行賄難拿工程”、招標程序名存實亡的行業“潛規則”。一位大型房地產公司老總曾坦言:“如果權力都在陽光下運行,開發一個房地產項目的成本就能降低15%。”常年在珠三角、湖北、四川、雲南等省區從事房地產運作項目的投資商魏如傑曾向記者透露過“項目運作”囤地的箇中奧祕:二至三億元的項目下來,儘管從長遠上看能夠純賺二至三億元,但前期投入就會超過幾千萬,加上前前後後給領導送的禮物、紅包,肯定要超過一億元。
無論是新華社痛批,開發商自曝內幕,還是北大專家說避免灰色成本房價可打對摺,都一針見血揭露了房地產領域的腐敗亂象。房地產領域腐敗問題如此嚴重,無疑值得反思。有關部門應該及時介入監管、查處,查處更多與開發商權房交易、權錢交易的貪官,用法律的力量擠出房地產腐敗成本,廓清房地產市場成本迷霧,爲商品房限利提供可靠數據,把畸高房價扳回理性軌道。
把所有開發商都看成“行賄者”,把房地產官員都當成腐敗假想敵,或許有失偏頗。但是,與新華社連批房地產市場腐敗相呼應的是,近年來,官員與開發商沆瀣一氣,涉足房地產腐敗是不爭的事實。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原副主任朱志剛、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安徽省原副省長何閩旭、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貴陽市原市長助理樊中黔都是這方面的典型。官員涉足房地產腐敗不僅敗壞風氣,違法犯罪,而且成爲高房價的幕後黑手。上海“炒房”處長接受開發商29套房產賄賂,更是把房產開發腐敗成本呈放大狀態暴露在公衆視野之下。
儘管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房價調控政策,但是房價並未實質性下降,相關部門高揚法律利劍,修補制度漏洞,查處開發商背後的官員保護傘,擠出房價腐敗成本,十分必要。擠出腐敗成本不僅有利於理清真實的房價成本,撥開房地產市場迷霧;官員也有底氣監管開發商違規經營。如果有關部門果斷出擊,認真履行監管職能,查處行賄開發商與受賄官員,不僅房價成本有望下降,房地產市場秩序也會逐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