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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鴿)10月24日,國內首部家居家裝行業標準《家居行業經營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公佈。其中明確指出,除消費者主動要求增加的項目外,家裝實際施工費用不得超過合同報價的8%,超過部分由企業承擔。
標準規定,家居用品在售出後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退換貨,並至少包修一年;因顧客原因造成退換貨而涉及收費的,企業應事先明示;裝修企業必須向顧客明示地板、門窗、吊頂、瓷磚、水電系統、牆壁、櫥櫃等的具體包修時間和包修範圍;裝修基礎工程至少保修2年,防水工程至少保修5年。
南開區一家裝企業負責人指出,新標準中的亮點是對於裝修增項的規定:家居裝飾服務實際施工的費用不得超過事先約定的工程合同報價的8%,超過部分由企業承擔,顧客主動要求增加的項目除外。
本報今年3月份曾舉辦“裝修醫生進萬家”活動,一天內接到讀者諮詢電話200多個,很多讀者反映裝修嚴重超支。經調查,裝修過程中隱藏的增項陷阱是產生超額花銷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