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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房價飛漲,眼下二手房市場成爲賣方市場,很多交易採取“房屋淨價”的付款方式。看起來還實惠的價格,其實最終買下來並不便宜。日前,剛剛交了購房定金的趙女士通過本報提醒準備購房的人,採用這種付款方式務必小心,以免落入對方設下的陷阱。
趙女士介紹,前不久,她看中了東部某新型小區的一套二手房,面積90平方米,價格36萬元,這套房子無論從戶型、地段、樓層還是價格方面,趙女士覺得比較滿意。中介告訴她,有好幾個客戶急着買,如果不交定金,可能就會錯過機會,“好房不等人”。當時趙女士頭腦一熱就交了定金,並答應第二天簽訂合同。
可是,當她去籤合同的時候,賣家告訴她,36萬元只是房屋淨價,在買賣過程中產生的任何費用,賣家都不承擔。不僅如此,該房還附帶一個十多平米的地下室,必須一併購買,價格爲4萬元。加上中介費、貸款費用,趙女士讓中介算了算,買下這套房子,最少也得40多萬元。
原本趙女士手頭只有10幾萬元,想靠貸款給賣家其餘的房款,誰知這一下子多出來好幾萬,趙女士一時不知所措。
據瞭解,在二手房交易的過程中,買賣雙方均需要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相關費用,買方需要繳納的費用有印花稅、契稅、交易手續費、工本費等,若需要辦理銀行按揭,買方還需要交公證費、抵押登記代辦費、評估費等。賣方需要繳納的費用有印花稅等,若不符合一定的條件,賣方還有可能要繳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所謂的“房屋淨價”就指賣方將本該自己要交納的費用全部轉嫁給買方,自己不承擔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