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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山西雙峯律師事務所趙建峯律師來到本報權威在線,接聽了關於經濟類合同糾紛、房屋買賣方面的法律諮詢。兩小時內,共有10多位讀者與趙律師交流。
出租房若遇拆遷,房東需要賠償嗎?
劉先生:我的門面房在出租時,租賃合同中少約定了一條,就是說“如果房屋拆遷,我可以不賠付租房戶的經濟損失”。我想諮詢一下,這種情況下,如果我的房子要拆遷,我是不是要給租房戶賠償?
趙律師:首先,租房戶的損失並不是由您的違約行爲造成的;其次,房屋拆遷是政府的行政行爲,具有不可預見性和強制性,可以免責。所以,租房人的經濟損失不應該由您承擔。
已明確產權的房屋,對方反悔了能要回去嗎?
周女士:公公去世後在村裏留下5間房,丈夫和兩個小叔子各分得1間,婆婆分得2間。1990年,我和丈夫花錢把小叔子和婆婆的那4間房買了,並由丈夫的舅舅做了見證。協議中約定,婆婆在有生之年可一直住在老房子裏。之後,我們給房子辦理了相關產權證明。沒想到近幾年小叔子反悔,去年9月1日,以婆婆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想要回房子。因爲他經常帶着婆婆到法院鬧,法院至今沒有宣判。我想諮詢一下,法院究竟會如何判?
趙律師:首先,您公公去世時已將家產做出分配,產權已明確。所有人對已分得的財產具有處分權。1990年您向相關權利人即您的小叔子、婆婆購買了房子並簽有書面協議,在您支付經濟補償後,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已履行完畢,且您也辦理了相關的產權證明。如果事實僅僅是您所描述的這樣,法院應在查明事實的情況下,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幹了15年臨時工,若辭職能否得到經濟補償?
孟女士:我在一個機關單位做了15年的清潔工作,一直是臨時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我打算辭職了,聽朋友說這種情況下單位應該給我一些經濟補償?
趙律師:如果是在用工單位有過錯的前提下你離開的單位,單位會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或者賠償。但如果是由您主動提出的辭職,用工方依法不會給予補償。
借錢後以租房的方式還錢,對方反悔怎麼辦?
洪先生:前段時間,有人向我借了兩萬元,之後他說可以把房子租給我做服裝生意,沒想到等我把衣服都進回來後,對方又後悔不租給我房子了。我應該咋辦?
趙律師:首先,您涉及的法律關係有兩個,民間借貸法律關係和房屋租賃法律關係。第一個民間借貸法律關係,在您與對方達成合意後生效,交付對方後借貸合同履行完畢。因雙方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您可隨時要求其償還欠款,否則,您可以向法院訴訟要求償還;另一個是租賃法律關係,在您與對方達成租賃房屋的合意後合同成立並生效。對方後來反悔,不租給您房子,其行爲違約,如給您造成損失,您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乘坐旅遊公司的車發生事故,旅遊公司有責任嗎?
黃先生:前段時間,我在一家旅遊公司報團出去旅遊,上車後因沒正點發車,我和朋友決定先去廁所。不料,在我們下車時被一輛車撞傷了。我想諮詢一下,旅遊公司究竟有沒有責任?
趙律師:您和旅遊公司之間是合同關係,而您發生事故受到傷害是因侵權產生的人身損害賠償關係,是兩種法律關係。因侵權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需滿足以下條件:有侵權行爲、損害結果、侵權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按照您的描述,旅遊公司對您發生的交通事故沒有法律責任,您應該追究肇事者的責任。但如果是您乘坐的旅遊公司車輛在運行時發生交通意外,或者是由對方非法停車造成的事故,旅遊公司就要承擔法律責任。(記者趙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