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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週買樓旺季過後,記者接到不少買樓者的諮詢電話,一些朋友買樓後想退房,有點像外國聖誕節過後一些少女要吃“事後丸”似的。“買樓不是買棵菜”、“買樓前先做好功課”對買樓者來說只是耳邊風,“出事”後纔想起當初爲何這麼衝動。
一位朋友在樓市新興區域倉促下定購買一個房子,本身兩公婆各有一套房,而新房的付款時間又非常苛刻,無論是“賣一買一”或是辦理贈與轉讓,他處理房產的時間無論如何都趕不上新房的付款時間,但他還是義無反顧地在合約上簽名。除了購房名額這個問題外,這位朋友還有限貸的麻煩,夫婦倆之前各購買一套房子,都使用了商業貸款。根據目前限貸政策,他再申請貸款買第三套房子,政策風險非常大,據說目前也只有若干小銀行可辦理,但政策鬆緊不可打包票。考慮幾晚後,這位朋友唯有想到退房。
另一位朋友則比較精明。她在市區內有一套房子,在增城有一套共有的雙拼房,她想在市區內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再買一套學位房。這位朋友擔心的是增城房子是否影響市區購房名額的問題,今年年初記者也對此做了連續報道。記者回復她,她一次性付款購學位房是可以的,因爲增城的房屋套數不納入限購計算範圍內。朋友聽了記者的解釋,放心地去找學位房了。
第三位朋友跟第一位朋友的情形類似,他也是已有兩次貸款記錄,現在希望以貸款方式再買一套房。由於記者幫第一位朋友諮詢過三套房貸的事情,一聽這位朋友又想“打擦邊球”,連忙告訴他要趕緊辦理,畢竟若干小銀行也只是個別支行可辦理三套房貸(前提是之前貸款已結清,部分要求出售憑證)。這位朋友底氣挺足的,他說,自己手頭有足夠的資金支付六成首付,若最後真的貸不下來,拿一套房子去做純抵押貸款,應該可一次性付款買下新房子。這位朋友在找二手房期間也遭遇業主反價,儘管他很喜歡那個房子,他告訴記者說:“房子並非只有那一套,業主反價我就再等等吧。”
在限購、限貸年代買樓,跟以前的確不一樣。甚至在樓盤認購書上,已增加了一條提示條款——客戶已清晰目前實行的限購政策,如果因客戶的原因而導致未能購買房屋,甲方(開發商)有權沒收定金。作爲一個即將用百萬元購買一套房子的買家,在沒有限購限貸的年代也應該事先做好功課,在限購限貸年代尤其要打醒十二分精神,買樓前先問一下自己——我有購房名額嗎?名額滿了,我該如何“騰”名額?我有足夠的資金應付銀行停貸嗎?我找房子做純抵押貸款,能夠趕得上新房子的付款期限嗎?我付得起月供嗎?……簽約前多問自己一個問題,“衝動”這個魔鬼就不會埋你身。(記者李鳳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