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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愛好者常會記起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的文學狂歡。時隔多年,而今又猝然迎來了另一場文學狂歡“莫言熱”。
莫言斬獲諾貝爾文學獎,一夜之間,文學彷彿又重新成爲了中國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很多年了,中國人沒有像今天這樣把一個作家的名字掛在嘴上說個沒完沒了。此情此景,追憶從古典到近現代中國文學的光榮,真有恍如隔世之感。
但時代終究在變化,同樣的狂歡,表面的相似背後還存在着根本區別。過去再熱鬧的文學盛宴,都很難將作家和作品的效應從文學擴散到其他場域;一個知名度再高的作家,寫出了無論多麼轟動的作品,其產生的效應都非常單一。而今天於莫言則迥然不同,早在他成爲諾獎獲獎熱門人選的時候,發掘其價值的行動就已經開始了。
於是乎,莫言獲獎之後的這樣一些現象便似乎順理成章了:書商、酒企、實體書店、電商書城紛紛推出莫言概念;連莫言原名“管謨業”的域名也被搶注;莫言獲獎的紀念郵戳、紀念T恤已在網上出售;火燒和烤雞這樣再普通不過的食品,也來湊熱鬧,貼上了“莫言故鄉高密”的標籤;就連主打慈善的陳光標先生也不失時機地秀上一把,高調宣佈願贈莫言京城別墅一套;網友預言“紅高粱”系列酒類或將連夜開發推出,“豐乳肥臀”也可能成爲一個著名商標……
在文學純真主義者眼裏,這讓人痛心疾首。到處是營銷,到處是炒作,到處是消費,唯獨作爲主體的文學不知退到了哪裏?但也必須承認,文學和文化本身也是一門產業。在商業社會裏,莫言的商業價值和經濟效應因其獲獎水漲船高之外,相關行業跟順風搭便車既是無法避免的現象,也未嘗不可視爲時代的一種進步。試舉一例,因爲獲獎,莫言的作品成爲書市之寵兒,出版社不得不緊急加印,在這個過程中,不是存在多方受益者嗎?
消費莫言既然很難避免,也許在這場“莫言熱”中,我們更該關注的是另外一個議題:在消費之後,還能夠剩下多少有價值的東西?而這種價值顯然不能只以金錢來衡量。
所謂“有價值的東西”,並非要把人們拉回到人人都讀純文學的時代,因爲那樣的時代畢竟是文化一元的象徵。而對一個民族來說,如果在一場文學狂歡之後,國民對書籍的親近感多了一分,人們精神生活的層次獲得了提升,那麼這樣的消費,其價值當不容低估。
消費莫言並不奇怪,但消費之後,不應只剩“一地雞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