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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節能家電享受到財政補貼,但卻不能當即領取。針對這種問題,財政部等三部委昨天下發通知稱,有關企業應當在銷售時即將補貼資金兌付給消費者,不得要求消費者在購買後二次回商場領取補貼。
自今年6月份起,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啓動了高效節能平板電視、空調、冰箱、洗衣機、熱水器5大類家電的推廣工作,節能家電銷售明顯加快。不過也存在一些問題,包括補貼兌付環節多、現有推廣品種難以完全滿足消費者需要、監管信息報送不及時、消費者對政策理解不夠充分等。
通知明確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將補貼資金及時撥付給推廣企業;各推廣企業在收到補貼資金後,與商家結算時間不得超過5天,確保將補貼資金及時結算給各經銷網點。財政部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對資金撥付及兌付情況進行考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