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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再延期的大興明悅灣樓盤交房。業主們發現,延期交房15個月的損失並未如約補償,原本承諾免費的8㎡陽臺卻要補交房款。數百業主集體拒絕領鑰匙,但開發商始終沒有給出滿意的解釋。
明悅灣位於大興區南大紅門舊宮三角地,分保障房和商品房,其中商品房項目共有6樓棟約300戶業主。劉先生2009年購買了該樓盤1號樓的一套90㎡樓房,購房合同約定,“出賣人應當在2011年6月30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如逾期超過60日並繼續履行合同的,出賣人需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2010年6月,明悅灣保障房小區被查出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全面停工。同年8月1日,市住建委經過調查後,指出質量問題主要是樓房所使用的混凝土強度不夠,導致建築物不合安全要求。受此影響,明悅灣的整體交房日期一再後延。昨天,數百名商品房的業主得到交房通知,趕到售樓中心後,他們拿到了一份看不明白的《入住費用一覽表》。在表中,開發商給每戶業主的補償金不一,但都大大低於實際應得的補償金額。以劉先生爲例,他的補償數字是6103元,而根據合同約定,劉先生已交付總房款爲1052261元,延期交房15個月應獲得的違約金超過9萬元。
業主們說,開發商方當初宣傳時還說要送8㎡免費陽臺,“但現在又說要加收錢”,記者從網上搜索及獲得的一份開發商的宣傳資料均顯示,明悅灣嘉園在售樓前確實將8㎡免費陽臺作爲賣點。
昨天上午,數百名業主聚集在售樓中心,質疑應補房款和補償金有問題。業主們懷疑,開發商是通過加收陽臺房款來抵付違約金,“那他們以前就是虛假宣傳”。
昨天下午,售樓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不便做出答覆。開發商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副總錢越表示,自己沒有得到授權,無法就此進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