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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下午,玉環縣玉城街道人民調委會的調解室裏,同爲小普竹村村民的王某和潘某怒目相視,面紅耳赤,手指對方呵斥。若是熟悉他們的人看到這一幕,肯定會很驚訝,什麼事情使得這對相交幾十年的老朋友變成了仇人呢?
話說3個月前,潘某找到王某,說自己準備將家裏的三層房屋加建一層,想把建房中的水電線路管道安裝作業交由王某來做。身爲水電工的王某二話沒說就答應了。至於這水電線路管道安裝作業,是承包算錢還是按天計酬,出於朋友間的互相信任,兩人都沒有說明。可誰也沒想到,一起飛來橫禍會降臨到他們頭上。2012年7月31日下午4時許,王某的女婿朱某在潘某家安裝電線時,不慎從四樓樓梯摔下,經搶救無效於8月6日死亡。悲憤之下,王某帶着幾十個親友去潘某家大鬧,由此朋友反目。
“我前幾天就告訴你,樓梯做好了我們才能安裝水電線路,你說搞好了叫我們去做,其實你就架幾塊木板在上面,也不釘牢,我女婿就是你害死的。”
面對王某的指責,潘某推說若你們覺得不安全可以不做,再說我把水電安裝作業包給你,朱某是你叫來的小工,我根本就不知道這個人。
對於潘某的推卸,調解員從法律角度予以了駁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規定,就算潘某和王某之間是承攬關係,但是王某沒有水電工的相關證件,不具備從事水電安裝的資質,所以潘某還是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何況潘某和王某既沒有簽署承攬合同,又沒有第三人證明雙方有過口頭協議,根本無法證明他和王某之間是承攬關係。
在調解員的努力下,經過5天三場的調解,終於成功促使雙方達成了總額47萬元的賠償協議,並一次性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