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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一次見到二哥,是在今年的1月初。”提起二哥於雪堂,於靜很是無奈。於雪堂居然偷偷地把於靜的房子轉移到自己的名下,然後用抵押的方式借了30多萬元。得知真相後,於靜把市住建委起訴到了法院,今天上午,昌平區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哥出獄“偷”了妹的房
於靜介紹說,哥哥於雪堂是一名慣犯,曾因強姦罪、故意傷害罪被兩次判刑。今年初,於雪堂剛剛刑滿釋放住在她家不久,就偷拿了她的身份證、房產證,到住建委辦理房屋轉移登記,將她名下的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此後,於雪堂又以該房產作爲抵押,向他人借款30餘萬元並辦理了抵押登記,還做了一個假房產證放在於靜家中。當做完這一切後,這個二哥就此失蹤,杳無音信。
直到抵押權人找到於靜家裏,要求行使抵押權,於靜方纔知道自己的房子已經成了別人的了。因不希望房子被抵押權人拿走,又不願幫哥哥還上借的錢,她把北京市住建委訴至昌平法院,請求法院撤銷將房產登記到於雪堂名下的過戶登記行爲。
錄像裏的“妹妹”是誰
在法庭上,於靜介紹了事情的經過。
法官問她:“涉案房子是誰的?” “在我的名下登記,實際上是我父母居住。我二哥出獄後沒有固定住所,他沒地兒住的話也回去住。”於靜介紹說,她的二哥於雪堂今年43歲,曾兩次被判刑,早已離婚,出獄後無業,兄妹倆也很少見面。
於靜說,得知房子產權被轉移後,她去住建委查詢,經過調取錄像,發現轉移產權時,於雪堂帶了一個女的,但該女性並不是她本人。於靜推測,二哥是從父母住處偷拿了房產證和她的身份證,然後找了個女的冒充自己,到住建委辦理了產權轉移手續,然後又辦了個假的產權證放回原處。
對於自己這個兄長,於靜真不知道該如何評價,她最後一次見到於雪堂,是在今年1月初。今年春節,於雪堂沒有回家,至今也沒有露面。
被告承認倆“於靜”有別
對於產權轉移的經過,住建委工作人員稱,2012年1月16日,房屋所有權人和於雪堂一起到辦證大廳辦理產權轉移手續。工作人員經審查房屋所有權證書、申請人證明、證明產權轉移的材料和其他必要材料,爲申請人辦理了產權轉移手續。
那麼,產權人於靜是否到場了?工作人員無奈地說:“對於原產權人於靜的身份證件,經覈實,身份證系真實的。當時有個女的自稱是於靜本人,但大家都知道,在不同的年齡段,人的相貌可能有所差別,當時到場的‘於靜’和身份證上的照片比較像,所以就通過審查了。”住建委工作人員承認,今天在法庭上看到的於靜,可以說和錄像中當天到場的“於靜”是有差別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辦理產權轉移手續時,對身份證可以用設備查知真假,但對到場的當事人,只能是通過目測來對比,沒有更好的辦法。
截至記者發稿時,於靜申請對房屋產權轉移時的文件進行筆跡鑑定,昌平區法院今天未對此案作出判決。(記者楊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