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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山人徐某今年5月初與杭州凱瑞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凱瑞置業”)簽署一份認購協議,約定認購1300多㎡共20套房屋,總價2000餘萬。但徐某最終並未能買下20套房產,近日他將凱瑞置業告上法庭。29日,該案在浙江杭州濱江法院開庭審理。
徐某是一家實業公司老總,2012年5月7日,他與凱瑞置業簽訂的《凱瑞金座認購協議》,約定購買凱瑞金座共20套房屋,建築面積爲1325.6平方米,單價爲15449.61元/平方米,總價爲2000餘萬元。據稱,徐購買20套房屋是用於辦公。
該協議同時約定徐某應於5月25日前支付50%首付款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上述協議簽訂後,徐某向凱瑞置地支付定金100萬元,但未能及時支付首付款項。
7月7日,凱瑞置地向徐某發出解除協議函。
徐某隨後將凱瑞置地告上法庭,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共計200萬,並賠償損失146餘萬元。
原告代理律師表示,徐某延誤了支付首付時間是因與銀行協調按揭貸款事宜,期間一直與凱瑞置地售樓人員聯絡協商,且售樓人員曾告知原告方:確定銀行能夠辦理按揭手續再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7月2日,徐某曾向凱瑞賬戶打入100萬購房款。
該律師在庭上稱,被告是因房價上漲才藉故單方解除了該協議。
該律師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說,凱瑞曾向被告提出幾個方案,其中一個是在原價基礎上漲價15%則可繼續賣房給被告。
對此,被告凱瑞置業代理律師辯稱,原告未按協議約定日期履行其支付首付款、與原告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以及辦理銀行按揭手續的義務,其行爲已嚴重違約。
被告方認爲,徐某有意在拖延或者不願意履行認購協議約定的合同義務。“只要徐某按協議支付首付,銀行按揭不可能辦不下來。”
另據記者瞭解,在徐某向法庭起訴前,凱瑞置業已經退回徐某定金,並表示願意支付一定利息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