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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一口氣要買20套房子,這樣的大客戶對開發商來說,是求之不得的。可是,昨日上午,濱江區法院審理一起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卻是大客戶狀告開發商違約:開發商收了客戶100萬元的定金後,突然不想把房子賣給他了。
買家徐先生起訴要求開發商杭州凱瑞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瑞置業”)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其經濟損失146萬餘元。原被告雙方昨天都委託律師出庭。
徐先生來自忂州江山,其在起訴狀中陳述:今年5月7日,他與凱瑞置業簽訂認購協議,購買凱瑞金座第23層整層20套房子,總價爲2048萬元(後來約定爲2040萬元),摺合每平方米價值爲1.5萬餘元。
凱瑞金座是50年產權的商住兩用商品房,根據認購協議,徐先生預付100萬元的定金後,在5月25日簽訂購房合同前需支付50%首付款。
然而,到了7月7日,開發商發函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認購協議。對於雙方鬧翻的原因,徐先生一方認爲,是開發商要求加價15%,自己不同意,開發商單方解約。開發商則認爲徐先生沒有嚴格按照認購協議約定的時間在5月25日之前支付50%的首付款。
在凱瑞置業發出解除協議函之後,徐先生以1.7萬元每平方米的價格在凱瑞金座相鄰地段買房,他認爲每平方多花1600多元是由凱瑞置業單方導致的。
據瞭解,在雙方鬧翻之後,凱瑞置業將100萬元的定金退還給了徐先生。徐先生一方藉此認爲,是開發商自覺理虧,纔將定金一分不少退還。開發商則表示,他們原本可以沒收100萬元的定金,是徐先生通過“施壓”。由於雙方分歧較大,法院審理後將擇日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