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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盛先生稱,他所在的嘉城尚東小區的監控設備壞了有半年多了,多次向小區物業反映卻至今未果。
經德州市房產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瞭解,嘉城尚東小區的攝像頭已經過了保修期,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保修期屆滿後如果需要維修,費用應當由全體受益業主共同承擔,而物業公司並不承擔維修、更新費用。
該小區繳納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攝像頭損壞後可以申請使用,但是按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165號發佈)第三章第二十二條規定,需要相關受益業主三分之二以上簽字確認。不過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十八條規定:住宅專項資金是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屆滿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據房產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嘉城尚東小區業主要求在小區內主幹道增加攝像頭,這屬於對共用設施設備的增加,不屬於維修、更新和改造,所以不能使用住宅專項資金進行增設,應當由全體業主共同出資增設。(記者劉振通訊員崔志恩王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