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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我省(會)首個預防在校大學生犯罪協會在武漢洪山區成立,武大、華科、華師等17所高校以及洪山區檢察院成為首批發起會員。
女生犯罪多因虛榮
據悉,預防在校大學生犯罪協會將加強檢察機關與高校的協作,定期通報大學生發案情況、案情特點,動員更多社會力量參與預防在校大學生犯罪。未來,該協會還將建立講師團,進行區域大學生犯罪專題調研,開展巡回宣講或展覽。
目前,洪山轄區有38所部屬、省屬高校,在校生達80餘萬人。近5年來,洪山檢察院共受理在校大學生犯罪案件238件264人,數量呈逐年上昇態勢,暴力程度日趨嚴重,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
據了解,大學生犯罪以侵財和傷害型犯罪為主,時間在開學或放假時,多為大一或大四學生。
女大學生犯罪現象有上昇趨勢。2009年,該院受理的大學生犯罪案件中有3人為女大學生;2010年增加到12人。女大學生犯罪以盜竊為主,除了少數是經濟窘迫所致外,絕大多數是因為虛榮心過強,受社會不良習氣的影響,喜歡攀比。
重點院校犯罪大學生增多
前幾年,犯罪大學生多出自二、三級或民辦大專院校,而今,來自重點大專院校甚至名牌高校的犯罪大學生有所增多。2009年,洪山轄區的59名犯罪大學生中有12人來自重點院校,佔總數的20.34%;2010年,67名犯罪大學生中有18人來自重點院校,佔總數的26.87%。
大學生犯罪越來越具有智能性。如某學生在禮堂參加表演期間,利用化妝換服裝的空檔到隔壁宿捨拿走了同學的筆記本電腦,裝在有演出服的書包裡,表演完畢後利用還演出服裝的機會,將電腦轉移給外校老鄉,老鄉銷贓後,該學生又讓其以外地親屬的名義將所分贓款寄給自己。由此該生不但創造了不在場證據,還在銷贓分贓中模仿了『洗錢』手法。
女大學生犯罪案例
1.報復
2009年7月,武漢某大學女生安某,因為室友對自己『不好』,將室友的筆記本電腦和手機偷走,用袋子裝好,放在看門師傅處。失主報警後,安為了避嫌將自己的1200元也放入袋中,謊稱自己丟了1200元。
2.虛榮
2010年11月的一天,某高校藝術設計專業女大學生王某在虛榮心驅使下,用自己留存的鑰匙打開其他寢室的房門,盜走該寢室同學數碼相機1部、女靴2雙、耳環2對及化妝品若乾。
3.嫉妒
劉某在武漢某高校讀大二,因嫉妒室友的學習成績和人際關系都比自己好,她偷室友的衣服、手機和化妝品等,得手後都扔到長江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