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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房產商終止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將有更明確和清晰的依據。昨日,市地稅局發佈《重慶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終止有關問題的公告》(後簡稱《公告》)的徵求意見稿。其中對房產商終止繳納土地使用稅做了更明確清晰的規定,該徵求意見稿公示後,有望在不久後出臺。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已銷售房屋的佔地面積,可從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計稅土地面積中扣除。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房屋並終止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時間按“房屋交付時間和購房者房屋產權登記時間孰先”的原則確定。
地稅局方面稱,此次出臺的《公告》,其中對於已銷售的房屋佔地面積的計算公式進行了明確,其公式爲:已銷售房屋的佔地面積=(已銷售房屋的建築面積÷開發項目房屋可售建築面積)×總佔地面積。重慶市工商大學財稅專家尚可文稱,此舉將明確地產企業在一個樓盤中繳納土地使用稅的多少。(記者薛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