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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肥至福州鐵路(安徽段)打工的民工發帖稱“中鐵六局組織暴打討薪民工”。記者調查發現,此事與福建信通公司有關,該公司爲獲工程行賄上億元,幫助中鐵六局中標高鐵段,後來雙方對如何分攤這筆費用出現分歧,導致羣毆事件發生。目前,中鐵六局6名人員被刑拘。(《瀟湘晨報》9月19日)
要不是一場血腥的鬥毆,誰也想不到堂堂國企竟然要靠民企“提點”才能“合法”中標。箇中邏輯並不複雜:國企有資質卻沒有辦法中標,想支付“好處費”也沒有列支渠道,而民企有“關係”又有“紅包”,兩家一拍即合,形成利益共同體。據說爲了幫助中鐵六局獲得全長約37公里的高鐵工程,福建信通公司向有關部門支付了上億元所謂的“中介費”。隨着有關部門對高鐵工程的清理整頓,雙方對如何分攤這筆費用分歧漸大,談不攏後只能肉搏。
有人說,這是一起血案引出的億元“買標費”。循着這種支出分歧往上看,更多疑問隨之而來:
一者,上億“中介費”實際就是“買工程”的費用,在冠冕堂皇的招投標制度之外,這些鉅款究竟流向了哪些環節、流進了哪些人的腰包?
二者,根據相關方面陳述,中鐵六局涉嫌在8月底組織幾百名暴徒,拿着棍棒、鐵管對工地民工進行毆打,而涇縣公安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中鐵六局有百餘人蔘與了這一事件——此種叢林法則,竟然在國企主導的薪資配置領域上演,這究竟是潛規則還是明規則?
三者,作爲國家重點工程的高鐵“中標”尚且如此詭異不堪,其他建設工程一定比之更爲“乾淨”呢?如果公共工程招投標只是玩形式、走過場,財政究竟是爲“便捷”還是“風險”埋了單?
招標程序中的齷齪因爲“中介”成本分攤不均而“兄弟鬩於牆”——真相來得如此意外又荒唐,類似於“妻子反腐”、“煙表反腐”,以小概率、不靠譜的事件,偶然牽連出了不爲人知的內幕。只是,如果沒有這場轟轟烈烈的鬥毆,僅靠2011年鐵道部就曾下發的《關於新建靖宇至松江河鐵路有關問題的處理決定》、《關於上報工程轉包和違法分包清理情況的通知》等文件,能將不堪的內幕送上制度反腐的審判席嗎?
這讓人聯想起諸多大型工程中的波詭雲譎。今年初,隨着官方的一紙通報,懸念迭出的武漢地鐵“招標門”得以水落石出:地鐵2號線的廣告招標過程確實存在暗箱。拔出蘿蔔帶出泥,武漢地鐵內部諸多大小角色被證明與此醜聞有染,隨之分別受到了警告、記過和免職等處理。此樁公案終於有了定論。有資質的價廉物美的方案在合法競標中慘敗,這不是玩笑,這是現實。回頭看看,如果不是遇到一個敢於較真又懂得積極維權的競標主體,類似事件還會隨着真相一起浮出水面嗎?
工程建設招投標不比水電煤氣的價格聽證,民衆參與意識不強、專業話語色彩明顯,而這些動輒億萬計的大項目,往往因爲鮮有關注而上演“暗度陳倉”的戲碼。歷史證明,所謂的“嚴懲”從來就不會殺雞儆猴,在豐厚的利潤面前,唯一能拯救公共與正義的只有制度。眼下的問題是:標場生態如此糾結,靠什麼來撥雲見日?(鄧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