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由於房產稅尚處於試點階段,試點範圍和力度都不夠,傳統的稅費方式依然存在,不同地區情況不一,處於試點範圍的羣體會有被多徵的感覺。未來更科學的房產稅取代傳統不科學的稅費途徑後,隨着房價合理化,民衆將從中受益。以年度小額徵收房產稅取代大口徑粗放式地方政府收入模式是必然趨勢。房產稅既利於規範政府收入,又能保護弱者。
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夏季達沃斯論壇期間關於房產稅不是過頭稅,肯定會成爲中國基本稅制,且其優良效果將會在長期顯現的言論,在13日引發了廣泛討論。
關注房產稅的專家告訴本報記者,房產稅納入基本稅制體系是國際通例,如能科學合理推廣房產稅,真正受益的是將房子作爲生活必需品的中低收入者,而房產稅推廣的阻力則來自相關利益方。
房產稅更利於維護弱勢羣體利益
“未來要落實的是指居民個人住房這塊,自用房一直未徵稅。企業及生產經營性房產一直要求繳稅,但出租這塊屬於經營性房屋的稅收流失很大,有徵管不力的責任,也有對個人自用房產免稅待遇的慣性影響。按稅理,出租房作爲經營行爲及社會產品流通需繳稅。市場化前居民自用房免稅因爲當時房屋作爲福利分配。房產推向市場後,成爲商品自由買賣,理應納稅。”東北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教授李晶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
9月12日,首批試點房產稅的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2012夏季達沃斯論壇”回答媒體提問稱,“房產稅今後一定會被國家立法,一定會成爲中國基本的稅制。”
李晶說,市場經濟條件下,房產是商品而不是福利,而相關稅收則比較滯後,這是推進房產稅的根本動因。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政稅務學院教授葉青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對將住房作爲生活必需的普通民衆來說,將從房產稅取代地方政府青睞但不科學的土地出讓金中受益,因爲承擔的稅負很輕或基本不需要承擔稅負,中低收入家庭單套中小戶型房子免徵稅。各種不合理的稅費徵收方式間接推高了房價,房產稅取代它們後利於調節房價,高收入者將爲囤積房產承擔高稅負,中低收入者會獲得更好的購房機會,這體現了公平性,方便對高收入者固定資產管理徵稅。
據黃奇帆透露,重慶去年一年收了1億左右的房產稅,主要涉及對象是重慶住房羣體的10%左右,也就是住別墅的、住特別高檔公寓的羣體。房產稅的着眼點在於遏制高檔商品房和別墅領域的投機炒作。
“從末端徵稅,利於抑制炒作者在中端的購買熱情。”李晶解釋。
阻力來自地方及開發商等
“房產稅真正要推開,不是一兩年內能夠辦到的,要十年二十年全社會各方面產生共識的情況下才真正起作用。”黃奇帆說。
不過李晶認爲,房產稅對轉變地方發展方式可能會起到較大的作用,房產稅在國外都是作爲主要的地方稅種存在,從長期來看,房產稅或會成爲地方政府重要的稅源。隨着營改增的推進,地方財政需要轉變,土地財政不具可持續性。
“房產稅是稅收體系中的重要內容,在美國等發達國家是作爲地方主體稅的。推廣阻力主要來自地方政府的態度和積極性,怕影響房地產市場的收入,開發商也不樂意。改爲正規的房產稅,對地方政府來說肯定不如直接靠土地財政的收入高,開發商和囤積房產者利益將受損。”葉青說。
《2011年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沒有公佈去年重慶房產稅收入。根據公報,去年重慶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1488.25億元,主要收入來自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等主要稅種。
李晶坦言,地方政府有責任改變收入來源體系,退出一些缺乏可持續性的粗放收入模式,稅收作爲經濟槓桿來調節收入與房地產交易更科學。不然中央在調控房產關注民生,而地方則在關注房地產可能對自己造成的損失。
任志強則認爲房產稅是搶錢,引發了房產稅是不是過頭稅、多頭稅的口水戰。
“房產稅能合理推廣的話,不會徵收寅吃卯糧的過頭稅,更不會徵收多頭稅,相反會取代不合理稅費,讓稅收更公平合理。”李晶說。
葉青認爲,由於房產稅尚處於試點階段,試點範圍和力度都不夠,傳統的稅費方式依然存在,不同地區情況不一,處於試點範圍的羣體會有被多徵的感覺。未來更科學的房產稅取代傳統不科學的稅費途徑後,隨着房價合理化,民衆將從中受益。以年度小額徵收房產稅取代大口徑粗放式地方政府收入模式是必然趨勢。房產稅既利於規範政府收入,又能保護弱者。
談到未來的推廣,李晶認爲,國外不同地區都根據當地情況有區別的施行實施方式與稅率,中國地域廣地區差距大,房產稅的推廣應該不是同步的;有的地方收,有的偏遠或缺乏相關資源的地區則可以不收,而且收的地區因地制宜稅負高低、徵收政策也會有差別。
“下一步的試點步驟近期尚不明確,但推進態勢不會變,不排除在少數地區試點取得良好效果後,壓縮試點環節在更大範圍推廣的可能。”葉青說。(宋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