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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房產中介轉賣一間商鋪,中介承諾房產過戶到買方名下後,通過銀行按揭支付80萬元餘款,然而截至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餘款仍未支付。10日,南昌市民徐先生向本報投訴驪特房產集團南昌總部未履行合約。 投訴:中介未如約付餘款
徐先生告訴記者,他在南昌市紅谷灘翠林路擁有一間110㎡的商鋪,5月27日,他通過驪特房產集團南昌總部與買方達成轉讓協議。買方於簽訂合同當日支付了180萬元首付款。根據合同約定,80萬元餘款則通過銀行按揭方式在50個工作日付清。
“中介當時承諾銀行貸款成功就立即付清餘款。”徐先生稱,截至合同約定的付款日期,對方卻一直沒有履行合同承諾。此後一個多月內,他多次與中介負責人交涉,對方均以正在走程序爲由拖延。
徐先生稱,商鋪在轉賣前就已經出租,租金5000元/月,但過戶後轉由買方收取租金。他認爲,作爲違約責任,買方應將租金全數交給他。
迴應:正在辦理銀行按揭
9月10日下午,記者陪同徐先生等人來到驪特房產集團南昌總部。“沒按合同約定辦到不是違約。”一姚姓負責人就拖欠房款的原因解釋稱,由於商鋪承租戶怕擔責而拒絕簽字,導致無法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後經過長時間的溝通,對方在7月初同意簽字,目前按揭手續正在辦理之中。爲確認“正在辦理”一說,徐先生要求對方撥打銀行電話證實。隨後,銀行工作人員在電話中表示,正在辦理抵押放貸。
至於商鋪租金一事,姚姓負責人表示,他們將與買方溝通,要求對方支付徐先生一定賠償。(記者李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