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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水務、防汛等主管部門審批,陝西省安塞縣一名村支書劉某花費300多萬元修建的違法建築盤踞在河道上,影響行洪。9月6日上午,安塞縣副縣長姜潤虎帶隊對這一違法建築依法進行了強拆。(據9月10日西部網)
在行洪河道上違規建起5層大樓,這不僅暴露出該村支書安全意識的淡薄,也反映出其對國家政策法規的不屑。毫無疑問,行洪河道內矗立的違法建設,勢必會影響行洪的順暢,更可能會影響到公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對於這樣的違建,當地政府及時對其進行拆除勢在必行。與此同時,對於安塞縣委、縣紀委等相關部門來說,還應當將這起事件視爲情真意切的“檢舉信”,既要對村支書展開嚴肅的調查,也有必要追查究竟是哪些官員爲侵佔河道的違建開了“綠燈”?
在當前的法治時代,廣大公民都應當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各項政策等,尤其是對於黨員幹部來說,更應當帶頭遵紀守法。然而,這位村支書居然將自家的樓建在了行洪河道上,其如此這般的行爲,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這位村支書的戾氣。對於這樣的一位村支書,人們很難相信,其平時能夠嚴格要求自己,並能夠腳踏實地爲老百姓服務。因此,希望有關部門對這位村支書記的作風等方面展開“深挖細究”。
另外,5層大樓建在行洪河道上,當地的城建、土管、防汛等一系列的政府部門又爲何對其大開“綠燈”呢?如果說,這諸多部門都沒能發現這座違建大樓,那麼,這些部門平時又是如何履行職責的呢?而如果說相關部門發現了這座大樓,又爲何不及時制止呢?無論如何,行洪河道內建起的5層大樓,赤裸裸地暴露出諸多管理部門的不作爲乃至亂作爲,對於這樣的政府部門,難道不應當因此而受到嚴肅問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