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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工商:9家房產中介違法
同時披露房地產經紀行業10項霸王條款被曝光瑞祥中介公司辦公地招牌失蹤受害租戶稱已報警
本報訊(記者張鑫)本來要整體出租的房屋被中介分割成小間、原本不存在的房源信息被登在中介的廣告中……昨天下午,北京市工商局、市住建委通報,對9家存在違法行爲的房地產中介公司予以曝光,同時披露了存在於房地產中介行業的10項霸王條款。
市工商局表示,截至目前,共檢查房地產經紀機構8388戶,要求778家房地產經紀機構責令改正,立案房地產經紀違法案151件。
其中,北京瑞祥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等9家房地產經紀機構分別存在佔用、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戶資金、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等違法行爲,且均不配合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經查,沃居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問題最多,被投訴29起,共發現存在4種違法行爲。
目前,兩部門已取消其網籤資格,並追回消費者損失10.64萬元。這也意味着,沃居已失去二手房交易資格。
9家違法房地產經紀機構
北京瑞祥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北京沃居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北京明潤置地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北京中天恆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北京中天佳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北京潤嘉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北京樂成偉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北京林澤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北京凱成永泰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房山分公司
十大霸王條款
1、“爲保護租賃代理機構合法權益,租賃期滿合同終止後三個月內,乙方不得與該房屋的產權所有人自行成交,否則應向甲方交付月租金的200%作爲賠償。”
2、“自本協議簽署十二個月內,如甲方或與甲方同行的看房人或甲方代理人、近親屬等關聯人自行與本協議載明房屋的出售人達成交易的,或者甲方或與甲方同行的看房人或甲方代理人、近親屬等關聯人實際使用了本協議載明的房屋的,甲方應按房屋實際成交價格的2.5%向乙方支付相關服務費用。”
3、“業主、客戶雙方近親屬、朋友、同事簽字視爲本人簽字。”
4、“業主、客戶雙方通過本公司以外渠道的看房確認均屬無效。”
5、“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租期全部租金的50%作爲違約賠償金。”
6、“甲乙雙方私自完成買賣交易的,雙方按居間服務費雙倍賠償給丙方。”
7、“甲乙雙方不得拒絕丙方服務或要求退費。”
8、“買賣合同未能簽訂的,則違約方或者合意解除協議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房價的2%向居間人支付服務補償。”
9、“委託人不得解除對居間人的委託。”
10、“本協議描述的該房地產基本情況與實際不符或不詳盡,則以該房地產權屬證明或相關法律文書的記載內容爲準,且三方同意不再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變更和確認。”
現場
瑞祥招牌失蹤租戶稱已報警
今日上午,記者來到位於西直門某寫字樓內的瑞祥房地產中介。在其裏外間格局的辦公室內,幾位深受其害的房東和租戶正在此處討要說法。“再不來,我們就沒地方住了。”在北窪路某小區租住的小胡和另幾位租戶說,此前中介人員告訴他們,租金已交給房東可安心居住。而今日一同前來的房東卻說:“中介就讓我直接把租戶轟走。”
雖然工作人員稱不知道被曝光一事,但前天剛來過的小胡卻說:“就隔了一天,外屋的電腦和招牌就都不見了。”租戶和房東稱,已報警尋求幫助。文/記者劉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