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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下發《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意見》,提出到“十二五”末,我省將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賃住房爲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全省住房保障覆蓋面基本達到20%。意見規定,符合相應條件的保障對象自行通過市場途徑租賃住房的,也可申請住房租賃補貼。
工業園區要建宿舍型公租房
設區市、縣(市)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公共租賃住房需求,通過集中新建、配建、購買、改建、長期租賃等方式,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工業園區內企業的工業用地,要統籌規劃,在總用地面積7%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內,集中建設宿舍型公共租賃住房,面向園區符合保障條件的人員出租。
設區市、縣(市)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要合理確定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期,報本級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不得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質、用途及其配套設施的規劃用途。
商品房小區配建10%保障房
對公開出讓的商品住房用地項目,按不低於項目住宅總建築面積10%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並在規劃和出讓條件中予以明確。在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按合同約定無償移交給政府,或由政府以約定的價格回購。
“集中建設保障房小區,選址相對偏遠一些,如果配套設施跟不上,百姓生活也就不太方便。而在普通的商品房中配建,居民住起來相對方便。”相關工作人員說。
鼓勵民間資本投資保障房
要想建設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是關鍵的保障。除了省級財政支持外,鼓勵各地成立專門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融資公司,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和管理,以市場化模式帶動保障性住房建設。
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委託代建等多種方式參與各類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建設,按規定或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價格面向政府覈定的保障對象出租、出售。
保障戶自行租房可獲補貼
我省還將開展保障性住房統籌建設、並軌運行試點工作。試點城市可將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並軌,統稱爲保障性住房,相應的保障對象統一納入保障性住房保障範圍。
對政府實施配租的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期限不超過5年,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申請續租。租金標準按試點城市政府定期公佈的同地段類似房屋的市場租金覈定,並在規定的保障面積內,對不同困難程度的承租人按相應的標準給予住房租賃補貼。
符合相應條件的保障對象自行通過市場途徑租賃住房的,也可申請住房租賃補貼。
承租人可預付款購買保障房
試點城市要加強政府配租保障性住房的租售管理。租賃期內,承租人可自願按市場價格預付一定比例的房款,購買其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並簽訂書面買賣合同。
租住滿5年,在合同約定時間內,符合條件的購買人可按原銷售價格付清剩餘房款取得完全產權;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付清房款的,按屆時同地段、同類別普通商品住房市場價格購買。
取得完全產權前,因購買人經濟和住房條件變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或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要退還其預付房款,由設區市、縣(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按相關規定收回住房。(田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