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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藥和加多寶互訴對方包裝侵權
知識產權學者熱議涼茶"紅罐"之爭
“王老吉”紅罐包裝之爭再起硝煙
今年5月9日,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
在商標之戰的尾聲階段,“紅罐”包裝糾紛已經開始醞釀。5月28日,加多寶和廣藥分別在北京和廣州召開發佈會,稱其新包裝產品上市。
7月6日,加多寶起訴大健康“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糾紛”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被正式受理;
同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受理了廣藥訴加多寶一案,雙方案由一字不差。
法制網記者範傳貴
9月1日下午2點30分,北京友誼賓館嘉賓樓,來自全國各地的40餘名知識產權法專家圍桌而坐。主辦方在每個專家桌前,擺上了兩瓶名字不同、外形酷似的紅罐飲料。
兩瓶飲料分別是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王老吉”涼茶,和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加多寶”涼茶。
在天價商標“王老吉”許可合同有效性之爭塵埃落定後,爲人們所熟悉的“紅罐”涼茶包裝,成了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與加多寶之間的下一個戰場。
在當日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研討會上,關於“紅罐”包裝裝潢究竟應該屬於誰,專家們進行了深入討論。
紅罐”之爭
今年5月9日,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歷時近兩年的“王老吉”商標之爭初見結論。
在商標之戰的尾聲階段,“紅罐”包裝糾紛已經開始醞釀。5月28日,加多寶和廣藥分別在北京和廣州召開發佈會,稱其新包裝產品上市。而廣藥集團表示,將紅罐王老吉的生產授權給其子公司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
5月30日、6月2日,加多寶兩次向媒體發聲明函,稱其是紅罐包裝裝潢的開發者,也是其價值的注入者,曾有10年的外觀設計專利權,並表示考慮對廣藥侵權提起訴訟。
然而這並沒能阻止6月3日廣藥集團正式公佈其生產的紅罐王老吉產品上市。廣藥開始正式經營紅罐王老吉涼茶。
7月6日,加多寶起訴大健康“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糾紛”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被正式受理;同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受理了廣藥訴加多寶一案,雙方案由幾乎一字不差。
7月13日,隨着北京市一中院裁定的生效,廣藥收回了“王老吉”商標的許可使用權。緊接着,一場“紅罐”包裝裝潢支配權的爭奪,又拉開了序幕。
加多寶堅稱,加多寶既是紅罐的設計者,又是其市場的經營者和巨大商業價值的創造者。加多寶生產紅罐王老吉之初,市場上從無其他紅罐王老吉產品,紅罐王老吉的市場是從零做起的。多年來,紅罐王老吉銷售額大幅提升,是加多寶公司大規模投資建廠和大規模廣告宣傳、市場推廣形成的。在加多寶長期經營活動中,“紅罐”、“紅罐涼茶”、“紅罐王老吉”獲得了特定的指向性和確切的識別功能。
加多寶還指出,大健康發佈的紅罐“王老吉”涼茶,其產品的外包裝與原告生產的紅罐王老吉產品非常類似,並在新聞稿中強調了“紅罐”、“新裝”,這一行爲構成了原告知名商品紅罐王老吉涼茶特有包裝盒裝潢的仿冒,侵犯了特有名稱權,並且足以導致購買者對被告生產的紅罐王老吉產品的品質和產品來源與原告產品發生混淆,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爲。
廣藥的訴狀則稱,加多寶在失去許可使用“王老吉”商標以後,現生產和銷售的“加多寶”裝潢的紅罐飲料,在設計的文字、色彩、圖案及排列組合上與原告知名商品“王老吉”裝潢極爲相似,足以引起與“王老吉”知名商品混淆。
廣藥還訴稱,加多寶在媒體上做虛假廣告,稱“紅罐涼茶更名加多寶”,大造社會輿論“王老吉”更名爲“加多寶”。這是嚴重欺詐行爲,誤導消費者購買“加多寶”涼茶,構成了侵權。
商標權與包裝裝潢是否一體
針對廣藥收回了“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這一前提,研討會的核心議題被定爲:“企業在自己已經生產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上租用他人註冊商標,通過經營,對商標和包裝裝潢的巨大投入,在使被許可商標價格高額增值的同時,其商品特有包裝裝潢也成爲顯著的商業標誌,成爲一項獨立的財產,這項財產應當屬於誰?”
商標權和包裝裝潢權是不是同一種權利,是否可以分開使用?這直接決定了廣藥所收回的權利範圍。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吳漢東教授認爲,包裝裝潢和註冊商標並非一個東西,對它們的支配所產生的社會關係也有不同的法律來調整。它們是可以分開的,其權利可以由不同的主體擁有。但對包裝裝潢的支配,不足以構成一種法定的權利,作爲一種利益,法律上應由反不正當競爭法加以保護。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徐家力介紹,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工商局的實施細則等立法淵源,都確立了“包裝裝潢權”這麼一個特有的權利,這種權利不同於商標權。
他曾對關於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及名稱的300個案例進行過統計,發現人民法院在判決中,沒有一個把商標權、包裝裝潢權、外觀設計權混爲一談的,因此他認爲廣藥把商標收回以後,不可以把加多寶的包裝裝潢也順便拿走。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費安玲則認爲,包裝裝潢負載着設計者的設計思路、設計成果,叫包裝裝潢權不是很恰當,叫設計權更好。
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李永明曾經代理過類似案件,他認爲,同一個產品的包裝裝潢上可以產生很多個知識產權,這就是我們理論上講的知識產權環境的競合或者說衝突。對同一個包裝上產生的知識產權,權利主體可以是同一個人,也可以是有不同。
而多名專家提出,包裝裝潢權與註冊商標不是一個東西,實際上是一種未註冊的商標。
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主任李明德解釋稱,任何可視性標記,包括顏色、字母、數字、圖形、三維標誌,只要能夠指示商品服務的來源,就能夠作爲商標使用。所以,包裝裝潢就是另一種商標。
李明德還認爲,被許可人獲得王老吉的商標,一直是在爲別人打工,投入了很多東西都是在爲別人投入。在爲這個商標投入的時候,同時又投入了這個包裝裝潢,他擔心法院不會認定這個包裝裝潢與商標權分開。
誰成就了“紅罐”?
2003年,加多寶公司曾和另一家企業打過一個商標裝潢侵權官司,廣東省高院在判決中認定:“王老吉罐裝涼茶的裝潢在文字色彩圖案上及其排列組合上設計獨特,裝潢底色圖案與名稱融爲一體,具有顯著的區別特徵”,“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對其使用的王老吉罐裝涼茶飲料的裝潢享有知名商品特有裝潢權。”
“現在‘王老吉’這個只有三個漢字的商標不得不從整體圖案中拿下去,剩下的這部分是不是還存在着返還問題?我個人認爲,這是由另外一家企業來設計,對設計是有權利的,不可能存在返還問題。”費安玲說。
南開大學講師向波認爲,包裝裝潢並不僅僅是一個設計,之所以受到爭搶是因爲它有市場價值。“現在我們要討論它的歸屬,肯定要按照誰創造出特有包裝裝潢的價值,誰就應該獲得它帶來的利益。換句話說,一個企業沒有對這個特有包裝裝潢作出任何的貢獻,另外一家企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了大量的市場價值,我們把他付給沒有作出任何貢獻的企業,這是大家能夠接受的嗎?”
李永明也認爲,要確認誰是這個包裝裝潢的所有者,必須弄清誰創造了這項知識產權。
“回到中國的那句話,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誰付出了勞動就應該得到收穫。”北京大學教授鄭勝利說。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兵認爲:“加多寶當時也是藉着王老吉進入大陸市場,因此王老吉商標功不可沒,商標本身就是一個投入。”但是廣藥拿回商標的同時,要把人家的包裝裝潢拿回去,也不合適。
“王老吉已經不是王老吉”
在表層的包裝裝潢權之下,加多寶與大健康的糾紛實際是“名實之爭”,即到底真正受到廣大消費者認可的王老吉,真正的“知名商品”,是哪一罐?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張俊浩認爲,要弄清誰是知名商品,只需看看是誰在仿冒誰即可,被仿冒的就是知名商品。現在的王老吉做得和加多寶一樣,那加多寶就是知名商品。“如果它不是知名商品,我根本不會和它做得一樣。”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律與知識產權系主任李順德認爲,本案中所指的知名商品應該是加多寶之前用紅罐王老吉的商標和紅罐罐裝的飲料。
費安玲提出了不同看法,她認爲所謂知名是通過商標、裝潢爲公衆所知,在人們挑選商品的時候,毫不猶豫地挑選這個包裝裝潢的產品,這就是知名。知不知名是一個結果,導致知名的原因就在於商標,或者是融商標在一起的包裝裝潢。
鄭勝利不同意這一觀點,他指出,商標貢獻的只是其中一個要素,最核心的要素是裏頭的東西,是配方和生產工藝決定它的口感。
中關村知識產權戰略研究院院長馬一德也認爲,商標只是一個法律程序,包裝裝潢和商標都是便於消費者不誤認和不混淆。“現在消費者中所謂的涼茶到底是哪個產品孕育了這個品牌,因而產生他的包裝裝潢?這是關鍵。”
“反過來說,現在的廣藥集團再來用同樣的包裝裝潢,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是不是造成混淆,是不是給消費者造成誤解?如果廣藥的配方也是王老吉後人傳下來的,那麼它是合理的,但如果不是的話,廣藥就是在做虛假宣傳,不僅是裝潢的問題。”同濟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劉曉海說。
向波也認爲,真正會給消費者構成混淆的是現在這個王老吉和之前的王老吉,因爲產品發生變化了,配方發生變化了。現在的商標和包裝裝潢結合在一起,肯定會對消費者造成一定的影響。
“王老吉已經不是王老吉了,而不是王老吉的仍然是王老吉。”多名學者在研討會中提出,這就是“紅罐”對於兩家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