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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近日首次公佈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成員的利益申報資料。其中,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擁有8處房產居於榜首,行政長官樑振英擁有6處房產排名第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各擁有4處房產,並列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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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香港特區早在迴歸以前就有財產申報制度,現行的財產申報制度是於1998年9月推行的。香港地區財產申報主體並未包括所有公務員,而是按照級別來劃分。其財產申報主體共分爲兩個層次:第一層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指定的27個主要職位構成,包括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各局局長、警務處處長、廉政專員、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及審計署署長以及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香港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主任及新聞統籌專員。第二層次包括上述第一層職位人員的政務助理和私人祕書,以及第一層以外的所有首長級職位。另外,公務員事務局會定期檢討是否有需要把其他職位列爲第一層職位。
香港財產申報的內容主要包括:(1)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區的投資。(2)配偶的職業。除申報投資外,其間他們如作出任何每次相等於或超過20萬港元或數額相當於3個月薪金(以較少者爲準)投資交易,均須在交易7天內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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