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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市城鄉建設委獲悉,日前,《青島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經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並報經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將於下月起施行。作爲全省首部、全國建材管理內容最全面的專門地方性法規,《青島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將我市建材管理納入法制軌道。今後,我市重要建材實行登記備案管理,新房銷售必須公示建材信息,建材不合格實行強制召回,新房驗收時室內環境質量檢測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隨着我市城市建設的迅速發展,工程建設項目不斷增多,建設工程材料的需求日益擴大,但因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建設工程材料領域存在的問題也日益凸顯。爲了保障建築質量、人身健康和降低能耗,我市出臺了《青島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對重要建材實行登記備案管理,實現質量嚴格把關,從而保證了建築尤其是現階段保障房的質量。記者注意到,需登記備案的建材共13個大類,從開關插座到鋼材水泥,再到浴盆地板都涵蓋其中。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場所和商品房買賣合同附件中都要明示所售住宅中使用的重要建材信息,讓購房者明明白白消費。針對當前空氣質量越來越受到重視的狀況,條例還明確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和住宅工程竣工驗收時室內環境質量檢測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市城鄉建設委建材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與登記制度配套,我市還將建立建材信息平臺,公佈建材登記備案、監督檢查情況等信息。監督抽查的建材如有質量不合格的,生產者、經營者應當停止生產、經營,並進行召回,保證消費者利益。
爲了規範建材經營,條例還在全國率先加入建材市場建設規劃內容,通過編制建設工程材料市場發展專項規劃,規範佈局規劃並引導經營者進入集中交易市場經營,從而解決長期以來建設工程材料市場佈局不合理,普遍髒、亂、差,配套不完善等問題。
(本報記者崔武)